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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森林保护

第八节 森林保护


           

  森保科成立于1987年8月。“五·七”火灾使图强林区森林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抢采烧死
木生产在大面积施业区展开,森林保护工作重要而艰巨。灾后受理森保案件33起,其中够判刑
事案件1起,盗伐活立木案件8起,违犯林业政策案件11起,查处本局受权案件4起;共处罚50
人,捕判2人,行政拘留24人,罚款24人,收缴罚没款179 298.00元,收缴资源损失费97 879.00
元,收缴木材变价款79 519.00元,查处森林火灾23起,火警1起,行政拘留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