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检察第一节 机构设置 根据黑龙江省龙编(78)77号和大兴安岭地区大编(78)24号文件指示,图强林区人民检察院
组建于1978年8月16日,由8人组成,依法独立行使刑事、经济、法纪检察职权,内设检察委员
会。1981年8月图强区人民检察院撤销,改为图强林区人民检察院。1983年3月改为黑龙江省图
强林区人民检察院,设七个科室23名干警。
图强林区人民检察院1978年8月16日成立时设审查起诉科、审查批捕科,1980年设经济检
察科、秘书科,1982年设控告申诉科、监所检察科,1986年设法纪检察科,截止1990年共设7
个科室。
图强林区人民检察院历任领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