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济检察
第三节 经济检察
经济检察科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能部门。1978—1990年,
经济检察科共立案侦查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7件,41人,其中大要案1件1人,特大案件1件、1人,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0多万元。
在经济检察工作中,全院干警克服取证难,关系网复杂等不利因素,深挖各种经济犯罪。
1989年1月经济检察科接到举报刘文犯罪线索后,及时组织力量迅速出击,在近八个月的时间
里,外出调查取证历经11个省、市,78个有关部门,仅此一案就为国家挽国经济损失100多万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