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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龙江展馆
第九节 法律监督
第九节 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
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自建院以来通过法律监督,对侦查部门出现各类违法
问题提出书面、口头建议21件,20人。
1978—1990年,共履行审判监督104次,进行法制宣传119次,受教育群众两万多人次。1987
年“五·七”火灾中,有一名干警荣立二等功,五名干警荣立三等功。
1981—1990年经济案件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