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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征兵

第三节 征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按照省地县人民政府的布署要求,结合图
强实际情况,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武装部统筹安排征兵,落实责任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坚持择优选送,以确保兵员质量。在每年征兵工作会议上,局党委、局纪委的领导都到会讲话,
指示一定防止走后门,送人情兵的问题。坚持选好兵,送合格优秀兵。总结征兵工作经验,实
行公开化征兵办事制度,自建局开始,在整个征兵工作中对征集对象、范围、年令、文化程度、
时间方法、步骤、预征名单、定兵名单全部公开张榜公布,请局党委、局纪检委检查;请广大
人民群众监督,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针对图强林区片大面广、点多线长、人员分散的特点,
同公安局内保科、部队接兵干部组成联合小组,进行全面走访,逐个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调查
了解,征求基层组织意见,了解现实表现,有无劣迹(打仗王斗殴、拘役、拘留、处分)问题及
有无传染病史等,以高标准,严格要求,高质量完成逐年的征兵工作,无一退兵。

  历年征兵工作中结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搞好廉政建设、武装部制定约法三章,拒礼拒贿、
谢绝吃请,收到很好的效果。受局党委、纪检委的好评。

  随着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形势的发展,不断探索征兵工作的新路。1979年以前是部队到地
方接兵,1979—1987年改成地方自征自送,1987年又改回部队到地方接兵。

  1979年以前是每年3月份征兵,1979—1989年改为每年10月份征兵,1990年又改回3月份征
兵,当年又改回10月征兵。故1990年一年中两次征兵。通过反复实践证明,每年10月份征兵有
利于地方工作和部队建设。

  自1977年—1990年十四年中,送兵15次,为部队输送兵员396人,其中女兵1人。

  1979—1990年,每年新兵入伍后,四五十天左右,图强林业局派武装部两名干部到本局新
兵入伍的部队进行回访,征求部队意见,代表地方党政和父老乡亲看望慰问新兵,向新战士报
告家乡的变化,并向战士们提出殷切希望:希望他们安心服役,在保卫祖国的光荣岗位上做出
突出贡献,为地方党政、父老乡亲们增光。这收到了稳定军心,鼓舞士气的良好效果。

历年征兵人数表


  注:1978年应征女兵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