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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勤工俭学

第十一节 勤工俭学


           

  1985年高级职业中学筹建校办木器厂,为学生提供实习场地。次年,局第一中学校创办校
办木材加工厂。1987年“五·七”森林大火,把校办工厂烧毁殆尽。灾后,两校相继恢复校办
工厂,1988年恢复生产。育英学校、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等校也于1988年创建校办工厂并投产。
至此,全局所有办学规模较大的学校都建立了校办工厂。七所林场子弟小学校,因办学规模小,
在校生一般不足百人而未建校办工厂,只是在春秋两季参加林场营造林,清林劳动。五个校办
工厂,主要生产小材小料加工板方材,兼营木制家具生产。

  第一中学,职业高中,第二小学还建立了学林基地,进行营造林劳动,从中学习适合林区
建设需要的营造林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1990年板方材销售疲软,校办工厂生产遇到一定困难,育英学校和第二小学两校的校办工
厂处于停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