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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新华书店

第四节 新华书店


           

1978年4月1日,成立图强新华书店,职工仅4人。建店初期没有固定店址,借用图强百货
商店20平方米小房开业售书,没有全国统一店号。

1980年5月,向地区新华书店申请全国统一店号,经地区新华书店向黑龙江省新华书店申
请,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向北京新华书店总店提出申请。1981年4月27日,北京新华书店总店批
给店号,并向全国各发货店发出通报。1983年9月,黑龙江省新华书店再次向全国各发货店发
出通报,经近三年努力,图强新华书店实现了全国各发货店垂直订货、发货。

1980年7月,从图强中学借两间115平方米的教室为临时店址,职工自己动手钉制图书架和
售书台营业售书。

1983年12月,位于一道街东段445平方米二层楼房的新华书店店址落成。由于书店店址离
中心区较远营业不便,又在中心区图强百货商店大楼二楼西侧开设一个售书部。

1987年,位于一道街中段中心区的综合大楼落成。书店迁入该楼的西半部480平方米新址
营业,设在百货大楼内的售书部撤回。1987年“五·七”森林大火烧毁书店,损失达15万元之
多。火灾后,全店职工一方面参加扑火和复建工作,一方面筹备开业,省、地文化局、书店领
导先后到书店慰问,视察灾情。在北京总店和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书店领导的关怀下,全
国一些出版社、书店从6月到9月的四个月中发来图书92 000余册,价值83 577元。为确保中小
学生复课,省新华书店从全省书店调来中小学生课本,保证了秋季开学需要。

1987年6月,林业局拨给一栋55平方米的铁皮板房做书店的仓库、办公室和营业室,11月
份营业。

建店以来全店职工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勤俭办店,坚持定点售书,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
经济效益。1985至1989年,连续五年被省、地书店评为本系统先进店、先进班组,并被评为林
业局先进单位。1990年被评为黑龙江省书店系统文明单位,地区图书发行先进单位。

历年图书销售情况表


注:1970至1984年统计资料在1987年“五·七”火灾中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