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休假疗养
第八节 休假疗养
休假疗养是林业局工会为职工开办的保健事业,为医治疾病,恢复与增进身体健康的医疗
预防措施。疗养对象只限于患有慢性病的职工,由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决定疗养者与疗养时
间。主要接纳患有慢性病需要脱产而可以不住院治疗的职工。
职工的休假疗养人员包括,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休假疗养,为荣誉待遇,是短期进行
脱产休息、娱乐和游览、消除疲劳、增进健康的活动。通过休假疗养,得到整个身体检查,是
保护职工健康的有效方法。
1984年,图强林业局开始送疗养员出去疗养及休假。当年到兴城林业疗养院疗养29名,到
桂林休假20名。
1985年,到兴城林业疗养院18名,到沈阳军区二○四医院疗养16人,到桂林休假20人。
1986年,到河南省洛阳龙门疗养院疗养9名,到兴城疗养18名,到杭州西湖宾馆休假20名。
1987年,到往齐齐哈尔市工人疗养院疗养13名。
1988年,到北京军区二八一疗养院疗养12名、河南洛阳龙门疗养院疗养9名,到齐齐哈尔
工人疗养院疗养11名,兴城疗养院疗养5名,杭州西湖宾馆休假20名。
1989年,送往河南洛阳龙门疗养院疗养19名,北京军区二八一疗养院疗养12名,齐齐哈尔
工人疗养院疗养4名,杭州东山宾馆休假10名。
1990年,前往河南省洛阳龙门疗养院疗养8名,齐齐哈尔工人疗养院疗养8名,五大连池疗
养院疗养5名,兴城疗养院疗养8名,河北怀来县疗养2名,杭州东山宾馆休假7名。
几年来共派往各地休假疗养人员334名:其中休假97名,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离退
休老干部、知识分子等;疗养237人,有工人,干部、离退休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