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
1983年
1月10日 新林林业局在整顿社会治安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被黑龙江省公安厅授予“先
进单位”称号。
1月31日 成立大兴安岭地区电子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新林分公司。
2月22日 颁发《新林林业局关于经济改革试行方案》。
是月 区检察院被黑龙江省检察院评为“1982年度先进集体”。
3月17日 林业局开始进行二类森林资源清查,组成了435人的森林资源清查大队。
是月 全区开展第二个文明礼貌活动月;
沈阳军区授予新林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称号。
4月3日 撤销翠岗“五七”创业副食场。
4月4日 林业部和地委、林管局组成的两级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新林林业局整党和企业整
顿工作进行验收。
4月16日 成立新林区委统战部;
区汽车运输管理处与机械修配厂合并,改名为新林机械服务公司。
4月28日 新林区召开“第十二届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出席会
议先进集体代表207人;先进个人751人。会上区长杨占清作了题为《开创新局面,更上一层楼》
的报告。
是月 林业局总调度室在大兴安岭林管局调度系统业务竞赛中获第一名。
4月~5月 新林区连续遭受大雪、暴雪的袭击,4月中下旬共降水50.03毫米;5月上中旬,
降水26.2毫米。木材生产被迫停产20余天。农业因大雪造成损失3.96万元;新林中心苗圃因水
灾损失0.36万元。大水冲毁防洪大坝一部分价值20万元。全局共毁坏公路496.5公里,桥涵92
座,造成经济损失共500多万元。
5月15日 区职工医院妇产科与妇婴保健站合并,成立区妇幼保健院。
5月31日 成立新林区科学技术学会和林学会。
是月 地区总工会授予新林林业局“1983年度局际竞赛第一名”的称号。
6月18日 召开中国共产党新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91人,选举洪国清为区
委书记。
6月25日 成立新林区生活服务公司。
6月25日 区长杨占清作为代表出席黑龙江省第五届党代会。
是月 大兴安岭地区在新林区召开计划生育现场会。
7月1日 成立新林区食品监督检验所。
7月7日 区人民政府颁发《新林区计划生育实施细则》。
是月 新林区政协筹备小组成立;
连续几场大暴雨,使本区1958年建设的43栋 218户居民住宅,墙壁造成裂缝,房屋倾斜,
其中36栋196户家属住宅接近倒塌的程度,17栋82户房屋倒塌,面积为3 200平方米,经济损失
44.8万元。
8月5日 撤销区广播科,成立新林区广播电视科。
8月9日 召开新林区科学技术协会第一届代表大会。
是日 召开新林区第四届科技工作表彰会议。
8月18日 区政府颁发《关于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的决定》。
8月20日 成立区劳动服务公司。
是月 成立教师进修校,撤销第三中学;根据区委通知,全区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
成立新林区政治委员会;
翠岗综合利用加工厂制材车间获大兴安岭林管局厂际竞赛第一名。
9月21日 出席全国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郭洪艳归来,区委书记洪国清等到车站迎接。
9月29日 成立新林区基建工程二处。
10月5日 成立新林林业局总工程师办公室。
10月18日 召开新林林业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参加会议代表355人。会上局长杨占清
代表林业局作了题为《闯新路、迈大步、为建设更新的新林局而奋斗》的报告。
10月20日 新林区第二届职代会通过《职工困难补助方法》和《林场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方
案》。
是月 新林木材综合加工厂制材车间发生火灾,烧毁一栋厂房,直接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
11月5日 区委老干部办公室改名为区老干部科。
11月30日 成立新林区职工培训中心。
12月21日 新林林业局在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被农林部授予“先进单位”
称号。
是年全区国营工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
区工会宣传部举办了两次全区文艺汇演;
本区被评为黑龙江省和大兴安岭地区“计划生育先进集体”;
林业局制定《J-50拖拉机捣背原木定额》;
林业部教育司职教处高晓波由地区教育局副局长郭秀峰陪同来我局检查工作;
区防火办被评为省级森林防火先进单位;
全区有离休干部31人;
林业部授予塔源、大乌苏、红林、翠岗林场贮木场先进贮木场称号;授予宏图、碧洲、塔
尔根林场贮木场最佳贮木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