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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

1984年



 

  1月5日 新林区科协参加全国农林科技推广工作经验交流会,国家经委、科委、林业部授
予新林区科协“科技推广先进单位”称号。

  是月 新林林业局被国家经济科学技术农牧渔林业部授予“农林科技推广先进单位”称号。

  2月8日 撤销区文教科,成立新林区教育科。

  2月10日 成立新林区黄金公司。

  2月27日 林业局颁发《关于加强劳动定额管理工作的规定》。

  3月8日 召开新林区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

  3月15日 成立新林区文化科。

  3月22日 成立新林区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林业局印发《新林林业局基本建设战线纵横连锁一条龙经济责任制》。

  3月29日 区政府批转工商分局运输管理站《关于取缔无证运输和加强有证运输管理的报
告》。

  是月 全区开展第三个文明礼貌活动月。

  4月18日 成立新林区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委员会。

  4月23日 成立新林区环境保护委员会。

  4月26日 召开新林区“第十三届社会主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出席会议先
进集体代表259人,先进个人613人。会上区委书记洪国清作了题为《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坚决
实现六好规划》的报告。

  4月29日 林业局印发《新林林业局木材调运最大装载量的规定》。

  5月24日 林业局印发《关于修改木材装载量标准和木材销售工作奖惩办法的补充规定》。

  5月31日 林业局印发《关于林产工业战线各单位的劳动工资、劳动管理、劳保用品审批
办法》。

  是月 新林技工学校获全省大专院校、中专、技工系统文艺汇演第三名。

  6月 召开新林区首届幼儿体育运动大会,举办幼儿书画赛和幼儿智力竞赛。

  7月1日 新林林业局获林业部颁发的“全国整顿验收合格证”。

  8月1日 召开新林区第一届政协会议,出席会议委员53人。

  8月2日 召开新林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09人。

  8月5日 大兴安岭地区工会,林业工会授予新林区工会“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优秀集体”
称号。

  8月13日 成立区职业技术高级中学,与新林区第三中学合署办学;

  新林区人事科改名为人事监察科。

  8月22日 新林区召开表彰大会,表彰在“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中做出贡献的先进
集体和先进个人。

  是月 区劳动服务公司与劳资料合并。

  9月7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宋宗水教授来我局考察林业经济。

  9月24日 重新成立第三中学。

  9月29日 区委、区政府召开“庆祝建国35周年,新林区开发建设20周年大会”,区委书
记洪国清在会上讲了话。

  10月8日 林业局颁发《关于对机动车驾驶员和其他人员违章的处罚规定》。

  10月10日 林业局下发《关于采沙采石的有关规定》。

  10月11日 成立新林区食品卫生仲裁委员会。

  10月17日 新林木材加工厂发生火灾,烧毁车间980平方米和部分机械设备。

  10月20日 新林林业局局长杨占清等研究创造的“采、育、用统筹作业法”通过了中国林
业学会、森林采运学会的鉴定。

  10月31日 新建成的面积为350平方米的新林车站候车室验收交工使用。

  是月 新林区大鸟苏兴国卫生筷子厂厂长丁国儒和厂方代表马德林去哈尔滨与日本商团田
中省原、三浦辰光先生第一次洽谈卫生筷子出口补偿贸易。黑龙江省外贸局潘竹森科长和翻译
崔振刚等参加了会谈。

  11月1日 新林区1 280平方米的宾馆建成正式交付使用。

  11月8日 成立新林区农林区划委员会。

  11月21日 成立新林区物价科。

  11月25日 局长杨占清签批关于引进外资建立卫生筷子厂的报告书。

  12月20日 成立新林区森林保护委员会。

  12月21日 中国人民银行新林办事处改名为中国工商银行新林办事处。

  12月22日 全区提前9天完成83.5万立方米的全年木材生产计划。

  是年全区国营企业试行第二步利改税;

  本区文艺演出队参加地区“庆祝开发大兴安岭建设二十周年文艺汇演”,荣获“优秀文艺
演出队”的称号;

  新林区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计划生育先进集体;

  宏图乡被评为“省级卫生文明村”;

  新林林业局学习十八站改革经验各林场工段全部改成作业组;

  红林林场被省政府授予“少数民族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林业部授予塔源、红林、大乌苏、翠岗林场贮木场先进贮木场称号。

  林业部授予宏图、碧洲、塔尔根林场贮木场最佳贮木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