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
1985年
2月11日 林业局颁发《林产工业战线经济承包方案》。
2月14日 成立新林区大乌苏兴国卫生筷子厂。
2月28日 成立新林区体制改革办公室;重新成立能源管理科。
3月1日 区森林调查设计大队与森林资料管理科分开,独立开展工作。
3月7日 成立新林区富林金矿。
3月12日 黑龙江省政府授予新林林业局“森林保护先进单位”称号。
3月19日 区安全监察技术科改名为安全监察科;局生产技术科改名为木材生产科。
3月25日 新林物资科被大兴安岭行署林管局评为1984年度物资系统先进单位;
林业局下发“局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和“场长负责制实施细则”。
是月 大乌苏兴国卫生筷子厂厂长丁国儒,去哈尔滨市天鹅饭店与日本新明朋株式会社
签订了以补偿贸易方式换取大乌苏卫生筷子厂设备的意向书;
撤销区生活服务公司,成立多种经营科;
魏文彦任新林区(林业局)党委书记。
4月3日 制定《新林区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4月4日 塔源、宏图、林海、大乌苏、碧洲、翠岗、塔尔根7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名
为街道办事处。
4月6日 林业部副部长刘广运、宣传司司长吴兰芬等在林管局副局长张凤鸣陪同下,乘直
升飞机视察新林林业局。
4月20日 撤销区农副科,成立新林区多种经营科。
4月22日 召开新林区“第十四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先进集体
代表232人;先进个人代表577人。
是月 成立企业管理办公室与体制改革办公室合署办公。
5月4日 成立黑龙江省委党校新林函授站;
5月8日 新林税务局划归系统管理;
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以工代干人员管理工作的方法》。
5月9日 区委通过1985年《五、四、三活动方案》及《文明单位标准》。
5月20日 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运输市场的有关规定》。
5月31日 由邓兴林、刘桂芹和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的“樟子松落针病和病源菌防治”,通
过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科委林管局科技处鉴定,并发给证书。
6月4日 召开新林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大会代表101人。
6月5日 经新林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林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6月6日 区政府颁发《新林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6月10日 林业局制定了《新林林业局木材生产战线承包作业组承包方案》。
6月23日 召开新林区“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及“新林区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参加
会议232人;其中工人代表93人;党政干部代表50人;技术管理人员54人。区委书记魏文彦作
了题为《理顺党政工三者关系,坚定不移地把改革推向前进》的报告,会议通过了《新林林业
局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方案》。
6月26日 区政府下发《关于我区个体汽车从事营业运输的通知》。
6月27日 本区推行“局长责任制”和“林场场长责任制”。
是月 成立新林区审计局。
7月1日 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文艺活动,区工会举办群众歌咏比赛。
7月6日 区工会主席吴长胜到昆明参加全国农林工会企业民主经验交流会。
7月20日 新林林业局职工医院实行院长责任制。
7月27日 省双法办唐忠怒一行5人来我局塔尔根林场,就全面推广采、育、用统筹作业法
进行全面检查。
7月30日 黑龙江省工会授予新林区工会“立功生产部”的称号。
是月 省总工会副主席陈世军来本区检查工作。
8月5日 林业局印发《新林林业局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方案》。
8月6日 新林区在全省文明城镇建设中,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第二名。
8月8日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务院技术顾问、生态学家候学煌一行9
人到新林区考察生态环境。
8月15日 召开新林区1984年计划生育工作表彰大会。
8月29日 区房产科改名为房地产管理科;
撤销新林区生活服务公司。
计算机开始应用于我局调度室,林业局总调度室建立了万笔数据库;
林业部副部长徐有芳在地委书记李春贺陪同下来新林区视察工作。
9月10日 召开“庆祝首届教师节大会”。区领导和全区教职员参加了大会,会议表彰了
先进集体8个,先进个人17人,授予66名先进教师为“教学能手”称号,35名班主任为“优秀
班主任”称号。
9月19日 黑龙江省文明城镇建设检查团到本区检查工作。
9月23日 日本农林水产省林业试验场木材部组织研究室室长绪方健,在黑龙江省林产工
业研究所关兴利和徐继清陪同下,到本局采集兴安落叶松标本。
9月26日 新林区在春季防火工作中成绩显著,被地区行署、林管局授予“先进单位”称
号。
9月28日 地委宣传部在本区召开理论讨论会。
是月 宏图乡(林场)在全省百个城镇文明建设联赛评比中,荣获“省文明村”称号。
10月 2日 日本新明朋株式会社取缔役三浦辰光先生,在大兴安岭地区对外贸易局副局长
李广太等陪同下,到本区洽谈业务,参观了大乌苏兴国卫生筷子厂,双方就利用桦木资源,发
展中日经济有关具体问题达成协议。
10月3日 新林区机械服务公司轧钢车间正式投产;
新林区召开“首届文明单位建设表彰大会”。区委书记魏文彦作了题为《在党的全国代表
会议指导下乘胜前进,把我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推向新阶段》的报告。
10月4日 区人民政府下发(85)第16号文件《关于对当前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0月15日 新华社黑龙江分社副社长石堪历和张长海到本局采访营林情况,参观了塔源、
大乌苏、碧洲等林场的营林地。
是月 区委、区政府(林业局)办公大楼竣工,总面积为5 400平方米, 为本区最大的建筑
楼;
成立新林区工程质量监督站;
新林区少儿委员会,在地区托幼工作检查评比中获第一名。
11月3日 黑龙江省依安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杜志强,县委顾问赵本忠一行11人到本局,
双方就统配材、饲料等协作项目达成协议。
11月13日 东北林学院机械系主任王德惠一行7人到本局碧洲林场,双方就制材设备方面
达成协议。
11月15日 局产品销售科改名为木材调运科。
11月18日 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镇内冬季环境管理的通知》。
11月19日 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杜康一行4人到新林区检查工作。
11月24日 地委组织部、统战部在我区召开非党干部使用情况的现场会。
是月 撤销区教育科,成立新林区教育委员会。区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划归教委会,实行计
划单列;
黑龙江省林业工会授予新林区工会“先进工会”称号;
成立新林区档案科。
12月1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管局授予新林林业局“林政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12月22日 大兴安岭林管局在新林林业局召开多种经营会议。会上授予本局“多种经营先
进单位”称号。
12月27日 新林林业局设立三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是月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塔尔根乡“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大兴安岭地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本区召开计划生育总结表彰大会。各县、区、局的负责人
参加了会议。
是年黑龙江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林管局授予新林林业局“节能先进企
业”称号;
成立区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
碧洲乡、新林镇被评为“省级卫生文明村”;
区司法科被黑龙江省司法厅授予“集体三等功”;
新林区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新林林业局获大兴安岭林管局森林更新大奖赛第一名;
区政府下发《关于殡葬改革的暂行规定》;
黑龙江省爱卫会授予新林林业局“1985年省级卫生先进镇”称号;
林业部授予塔源、大乌苏、翠岗林场贮木场先进贮木场称号。
林业部授予宏图、红林、碧洲、塔尔根林场贮木场最佳贮木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