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
1987年
1月10日 新林林业局召开“首届森林更新大赛评奖会”,局长杨占清致开幕词,党委书
记魏文彦作了题为《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持续发展我局森林更新良性循环的势头》的报告。
是月 大兴安岭林管局授予新林林业局“1986年伐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区直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人民日报》元旦献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新林林业局林产公司与日本新明朋株式会社签订以补偿贸易方式为宏图乡换取卫生筷子生
产设备意向书;
新林区被中央绿化委员会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单位。
2月10日 成立新林区自来水公司。
2月16日 大兴安岭林管局授予新林林业局“多种经营生产先进单位”称号。
2月17日 大兴安岭林管局授予新林林业局“设备管理优秀企业”称号。
2月27日 新林区举办“五好家庭”演唱赛。
3月2~5日 塔源、碧洲、富林连续发生经济火灾,直接造成经济损失21 583.38元。
3月7日 新林区大乌苏兴国卫生筷子厂建成投产,日本新明朋株式会社董事三浦辰光先生
及黑龙江省外贸局潘竹森科长、大兴安岭地区林产公司经理程国忠和地区外贸局等人专程前来
参加剪彩仪式。
3月17日 常务副局长李传生一行2人去北京参加林业部召开的经济体制改革研讨会。
3月18日 吕守勇副区长一行2人去北京参加全国森工系统多种经营座谈会。
3月21日 林业部资源和贮木场检查团一行8人来新林区检查工作。
3月22日 黑龙江省教育部、组织部、省劳动局、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新林林业局“成
人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3月23日 林业部伐区检查团来新林林业局检查伐区。
是月 林业局制定《七·五期间企业管理升级规划》和《87年企业管理升级规划》;
全区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活动;
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授予新林林业局文明单位称号;
黑龙江省委授予新林林业局端正党风先进单位称号;
大兴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授予新林林业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先进集体”称号,
大兴安岭地委授予新林林业局“端正党风标兵”称号;
黑龙江省宣传部、省总工、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授予新林林业局“思想政治工作优
秀单位”称号;
大兴安岭林管局授予新林林业局林产工业“腾飞杯”奖和“六·五”期间“创业杯”奖。
4月5日 新林林业局物资科在物资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被林业部授予“先进单位”称号。
4月14日 大兴安岭地区新林气象科改名为气象局。
4月15~20日 林管局在新林林业局召开林产工业会议。会上表彰了在“六·五”期间发
展林产工业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
4月21日 新林林业局在林管理局1986年林产工业战线竞赛评比中荣获第一名。
4月28日 黑龙江省民政厅批复同意在新林区设置新林镇、塔源镇、翠岗镇、大乌苏镇;
设置塔尔根乡、碧洲乡、林海乡、宏图乡。
4月29日 召开新林区“第十六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先进集体代表331人;
先进个人代表584人。
是月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新林林业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先进集体称号;
召开新林区第二届统战干部表彰会;
区政协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统战工作先进集体。
5月1~2日 林业部原副部长王殿文、计划司年度计划处处长梁国栋、财务司企业财务处
处长姚守坤(女),林业部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卓荣生来新林林业局检查工作。
5月6日 大兴安岭林管局北4局(塔河、阿木尔、图强、西林吉)发生严重森林特大火灾,
同月8日,由区委副书记薛正民、刘铸、宣传部部长刘学东、法院院长潭凤余、检察院院长付
志民带队,组织本局2 000人奔赴塔河火场扑火。
5月8日 自“5·6”大火之后,新林区政府共安置灾民2 000余人,设集体安置点 3处,
收集募捐物资20 000件、人民币12.6万元、粮票80万斤,发出被褥8 000套,完成了上级交给
的救灾任务,被省民政厅评为扑火救灾先进集体。
5月10日 区政府向全区人民发出第一道防火紧急命令。
5月16日~6月16日 林业局副局长张东民去西德考察。
5月18日 区委书记魏文彦、副区长尹富江及党政两办主任带450套被褥和慰问信去发生森
林火灾的北3局慰问。
是日 区长杨占清、总工程师刘志昌一行4人去瑞典、西德考察。
5月23日 副省长杜显忠等一行5人来本区视察工作,由区委调研员洪国清、常务副局长李
传生接待。
5月27~30日 区妇联走访慰问灾区幼儿,赠送礼品294件。
5月30日 区领导欢迎去北线扑火23天的人员胜利归来。
是月 成立林区工程建设“三同时”联审办公室(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区委制定《全区端正党风工作规划》和《抓党风责任制》。
6月2日 区领导迎接去西线扑火人员胜利归来。
同日 区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改称新林区精神文明活动委员会。
6月5日 成立新林区老龄问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6月19~20日 黑龙江省副省长王连铮、副秘书长全玉祥在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张毅
陪同下,从扑救大兴安岭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来本局检查工作,并听取了本局的防火工作汇报。
7月10~20日 国务院大兴安岭恢复生产重建家园领导小组专家组在结束对灾区的考察后,
一行34人在大兴安岭林管局副局长马福陪同下到本局翠岗林场、大乌苏兴国卫生筷子厂和红林
火烧山等地考察。
7月20日 区妇联在全省妇女专职干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获组织奖。
7月23日 区政府颁发《新林区9年义务教育规划》。
7月25日 大兴安岭地区检察院授予本区检察院“5·6”大火扑火救灾集体三等功。
是月 日本新明朋株式会社董事三浦辰光和黑龙江省外贸局潘竹森科长等到大乌苏兴国卫
生筷子厂参观卫生筷子的生产和产品质量;
大兴安岭地区首届青运会,新林区获女篮团体冠军,获乒乓球女子团体第一名;
共青团黑龙江省委授予塔尔根林场“大兴安岭扑火救灾青年突击队”称号;
全区开展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作。
8月5日 地区林产工业战线授予新林林业局“创业杯”奖。
8月12日 省林业工会副主席康庆春、全国农林工会于振江、王长再一行4人来本区检查工
会工作。
8月24~25日 黑龙江省秋季护林防火工作现场会在本局召开。省长侯捷、林业部部长高
德占、副部长徐有芳、副省长王连铮、省政府副秘书长全玉祥出席了会议,新林区介绍了抓好
秋季防火的措施,在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张毅陪同下,对本局的秋防工作进行了检查。
是月 翠岗木材加工厂生产的纤维板销往巴基斯坦首都卡拉奇130吨。
9月3~4日 大兴安岭林管局企业升级会议在本区召开。
9月4日 成立区个体工商普法领导小组;伊春市委书记张惠芳、副市长赵凤来等一行6人,
在大兴安岭地委书记李春贺、林管局局长王汉忠陪同下到本局参观考察。
9月22日 黑龙江省卫生厅妇幼保健院院长任玉立一行3人到本区检查妇幼保健工作。
9月23日 召开第二届政协会议,参加会议的政协委员53人。
9月24日 召开新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94人。
新林区职工医院2 400平方米楼房建成,正式交付使用。
全国普法竞赛组织委员会授予新林区工会“1987年全国职工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奖”。
10月14日 召开新林区第三届精神文明表彰大会。
10月15日 召开新林区“双文明”单位和个人表彰会。
10月18日 区委书记魏文彦作为代表去北京参加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10月24日 新林区第三届人代会第二次会议选举许建立、赵久贵为出席省第七届人代会代
表。
是月 新林区基建工程二处改名为利民建筑工程公司;
林海乡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文明单位标兵”。
11月1日 巴基斯坦商人默罕穆德克玛在省轻工进出13公司和地区外贸局人员的陪同下,
来本区进行业务洽谈。
11月7日 区委书记魏文彦参加“十三大”归来。
11月17日 加拿大木材加工技术专家组一行5人,在大兴安岭林管局张彦生陪同下,到本
局翠岗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考察锯材加工。
11月23日 成立新林区土地管理局。
11月25日 召开新林区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新林林业局局长任
期目标责任制、场长离任审计制》和《关于房产管理改革办法》。
11月26日 《新林林业局场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方案》下发并实行。
同日 新林林业局《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实施细则》经区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下发实行。
11月27日 大兴安岭地区职工物价监督站授予新林区职工物价监督站为“地区职工物价监
督先进单位”称号。
是月 成立新林区监察局;
区人事监察科改名为人事科。
12月1日 新林电视台39频道转播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播放的教育节目。
12月3日 《新林区(局)承包经营责任制方案考核办法》下发实行。
12月5日 翠岗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纤维板车间生产突破三千吨大关,大兴安岭地委书记
李春贺、林管局局长王汉忠到厂祝贺,并授予一面奖旗。
12月18日 林业部林产工业局授予新林林业局调查设计大队“林业调查设计先进单位”称
号。
12月19日 省团委副书记姜明、省团委常委宣传部长赵永义来本区检查工作。
12月21日 全区提前10天完成全年木材生产计划79万立方米。
是月 林业部授予新林林业局“8G年度伐区质量先进单位”称号。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新林商业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黑龙江省科协授予新林区科协“先进集体”称号。
是年 国务院全国工业普查小组授予新林林业局“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先进单位”称号;
大兴安岭地委、地区行署授予新林区“文明单位”称号;
新林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建成5 000平方米的胶合板车间和5 000平方米的动力车间;
新林区黄金公司建造第一条采金溜槽投产使用,并开始筹备制造采金船;
翠岗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与齐齐哈尔市化工学校研制成功锯末地板砖;
新林区制定《卫生筷子生产定额》;
大兴安岭地区卫生局在新林区召开妇幼保健现场会;
新林区工会女工部被省林业工会评为先进女工部;
卫生部授予新林妇幼保健院“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黑龙江省政府授予新林妇幼保健院“省卫生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区政府颁发《关于加强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新林区获地区计划生育知识竞赛第一名;“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新林区被评为“黑龙江省百万青年上冰雪先进单位”;
区司法科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严打先进集体”称号;
区武装部被省军区司令部授予“年度达到先进民兵装备仓库管理标兵”称号;
林业部授予新林区政府“六·五”期间营林更新先进企业称号;
林业部表彰新林区防火办扑灭“5·6”大火成绩显著;
新林区妇幼保健院和自选商店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塔尔根乡被评为“省级卫生文明村”;
林业部授予塔源、大乌苏林场贮木场先进贮木场称号;授予宏图、红林、碧洲、翠岗、塔
尔根林场贮木场最佳贮木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