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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雷击火灾

第七章 自然灾害

第一节 雷击火灾



   

  雷暴天气可造成雷击火灾。本区1965年至1988年共发生雷击火灾29起。其中造成严重灾害
的6起,森林过火面积5 370亩。1973年6月16日至20日,发生雷击火灾,森林过火面积达4 500
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