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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宏图乡(林场)

第五节 宏图乡(林场)



 

  宏图乡位于本区西部,地处东经124°08′,北纬51°37′。海拔525~997米。东与林海
乡和红林林场相接壤,南与塔源镇毗连,西与呼中区为邻,北与大乌苏镇相连。总面积81 478
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9.3%。 其中,林业用地79 920公顷(有林地57 204公顷、疏林地8 775
公顷、灌木林地390公顷、未成林造林地651公顷、无林地12 900公顷),非林地1 558公顷(农
地48公顷、水域150公顷,未利用地464公顷、特用地896公顷)。 森林覆盖率70.21%。森林蓄
积量721.9万立方米。其中,落叶松680.9万立方米,樟子松4.6万立方米,白桦34万立方米,
山杨2.1万立方米,云杉0.6万立方米,柳树0.2万立方米。

  气候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降水量500毫米左右。无霜期85天左右。地势较高,坡
度较大,坡度在15。以下占52.8%,16°~25°的占42.5%,26°以上占4.7%。境内有河5条,
千米以上高山1座。林碧铁路和西呼支线穿过境内。乡内有2条主要街道。境内有运材公路206.15
公里,其中,支线141.79公里,岔线64.36公里。

  1988年末,全乡有人口3 752人。其中,男1 892人,女1 860人。共999户。民族主要为汉
族,还有蒙古族5人,满族l3人,回族2人,朝鲜族1人,达斡尔族2人,鄂温克族2人。

  1967年名为前进乡,1968年改为红卫人民公社,1970年更名前进人民公社,1981年改称宏
图林场,1986年成立宏图乡人民政府,称宏图乡迄今。辖5个居民委员会,6个主伐工段,有贮
木场、车队、机械检修所、综合商店、粮店、银行分理处、邮电所等单位。

  1968年开始木材生产。设计年木材生产18万立方米。1988年从事木材生产人数430人,汽
车、拖拉机共43台。1968~1988年末,完成商品材1 775 969立方米。在重点进行木材生产的
同时,营林生产,木材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等行业都得到全面发展。1972年成立营林队。1988
年营林队伍150人,主要营林设备 17台。1972~1988年更新造林161 687亩,四旁植树26 000
株,抚育总面积221 675亩,病虫害防治78 515亩。多种经营以农业和养殖业为主。1968年开
始农业生产,主要种植蔬菜。1985年建养殖业基地,养殖猪、鸡、兔等。1988年多种经营人数
达200人,耕地279亩,年产蔬菜13.3万公斤。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拥有固定资产102万元,厂
区面积30 000平方米,职工、青年60人。1980~1988年创产值1 243万元。

  全乡有中小学校1所,教职工49人,在校生956人。卫生院“1所,医务人员22人,床位10
张。有广播站、职工俱乐部、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图书阅览室等文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