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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塔尔根乡(林场)

第八节 塔尔根乡(林场)



 

  塔尔根乡位于本区最北部,地处东经124°42′,北纬52°14′。海拔370~888米,是本
区海拔最低的乡。东邻翠岗镇,南与碧洲乡毗连,西、北与塔河县接壤。总面积62 394公顷,
占全区总面积的7%。其中,林业用地61 226公顷(有林地53 627公顷、疏林地 1 934公顷、未
成林造林地578公顷、无林地5 087公顷),非林地1 168公顷(农地280公顷、水域297公顷、未
利用地22公顷、特用地569公顷)。森林覆盖率85.95%。森林蓄积量546万立方米,其中落叶松
399万立方米,樟子松58.2万立方米,白桦63.9万立方米,山杨15.2万立方米, 柞树0.1万立
方米,云杉6.9万立方米,阔叶混交林2.7万立方米。

  1988年末全乡有人口3 126人,其中,男1 593人,女1 533人。共 820户。民族主要为汉
族,还有满族12人,回族15人,朝鲜族31人,蒙古族9人。

  气候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无霜期100左右。地势略有起伏。坡度在15°以下占57.2%,
16°~25°占41%,26°以上占1.8%。施业区内有河流17条,高山4座。嫩林铁路和三塔公路穿
越境内。乡内有3条主要街道。境内运材公路165.65公里,其中,干线57.06公里,支线49.05
公里,岔线59.54公里。

  塔尔根,系鄂伦春语,意为塔头甸子。1958年黑龙江省建局筹备处命名。1965年为塔尔根
乡,1968年改名卫东人民公社,1970年更名塔尔根人民公社,1981年改称塔尔根林场,1986年
正式设立乡人民政府,称塔尔根乡迄今。辖4个居民委员会,6个主伐工段。设贮木场、护林队、
汽车队、机械检修所、综合商店、粮店、银行分理处、邮电所等单位。

  1967年开始木材生产,设计年生产木材9万立方米。1988年从事木材生产人数211人,汽车、
拖拉机共17台。1967~1988年完成商品材1 296 627立方米。 在重点进行木材生产的同时,营
林生产、多种经营、木材综合利用等行业也得到全面发展。1978年成立营林队。 1988年营林队
伍达679人,拥有主要营林设备29台。1978~1988年,更新造林198 368亩,抚育总面积296 416
亩,四旁植树280 00株,病虫害防治39 829株。1965年开始农业生产,主要种蔬菜,1983年开
始推广大棚蔬菜生产。1984年建养殖场,养殖猪、鸡、兔、鱼等。1988年,多种经营队伍81人,
耕地1 081亩,年产蔬菜36.1万公斤。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拥有固定资产122万元,职工、青年
138人。厂共总面积8 000平方米。1981~1988年创产值677万元。

  全乡有中小学l所,教职工69人,在校生842人。卫生院1所,医务人员28人,床位10张。
有职工俱乐部、广播站、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图书阅览室等文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