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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富林经营所

第十节 富林经营所



  

  富林经营所位于本区东部,地处东经125°17′,北纬51°40′。东、南与库伦斯林业局接
壤,西与红林林场、翠岗镇毗连,北与十八站林业局为邻。海拔398~891米。总面积104 948公
顷,占全区总面积的11.94%,其中,林业用地102 671公顷(有林地89 797公顷、疏林地2 112
公顷、灌木林地76公顷、无林地1 068.6公顷),非林地2 277公顷(水域20公顷、未利用地1 671
公顷、特用地255公顷)。森林覆盖率85.56%。森林蓄积量1 148.27立方米,其中,落叶松898.22
立方米,樟子松40万立方米,白桦169.82立方米,山杨22.22立方米,柞树5.9万立方米,云杉
11万立方米,阔叶混交林1.17立方米。

  气候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降水量500毫米左右。无霜期100天左右。 地势较平坦,
坡度在15°以下占55%,16°~25°占40%,26°以上占5%。有河流11条,高山13座。交通在本
区最为不便,仅有2条公路支线可通境内。施业区内运材公路75.08公里,其中,干线27.3公里,
支线40.28公里,翁线7.5公里。

  1969年为富林农场,1971年改名为富林人民公社,1978 年改称富林农场,1980年改为富林
森林经营所迄今。人口为翠岗镇所辖。设区防火外站、电视卫星地面接收站、商店、粮店、富林
小学、卫生所等单位。

  建区初总体设计规划中,将该所设计为年生产木材11万立方米的林场。因交通不便等原因,
未能建成投产。该所主要任务是营林和防火。 1979~1988年抚育总面积114 945亩,病虫害防
治4 100亩,四旁植树3 000株。1988年营林队伍150人,主要营林设备21台。 1984年成立新林
区富林金矿开始黄金生产,建成5条采金溜槽,2只采金船。至1988年末共生产黄金5 690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