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65年4月,成立营林处,与护林防火指挥部合署办公。 主要负责林政管理和伐区管理,
各林场有2~3名营林技术员和2~3名护林员。
1968年,撤销营林处,干部到五·七干校学习,林场营林技术员被安排从事基层工作,全
局的营林工作处于瘫痪状态。1970年5月,在局生产科设1名营林技术人员,各林场生产股设 1
名营林技术员,主要从事林政管理。1972年4月,林业局恢复营林处,各林场成立营林股。1973
年,成立新林区经营所、翠岗经营所和富林经营所,大乌苏、碧洲、塔源、塔尔根林场成立了
营林青年队。
1976年,营林处与生产科、安全科、科技科、防火办合署办公。1977年12月2日,撤销区
营林处,成立营林科与资源科合署办公。1979年5月24日,恢复营林处(含资源科、森调队)。
1980年5月,各林场成立了营林大队。1982年,资源科、森调队从营林处分出独立。3月12
日,成立新林区人民政府绿化造林委员会。7月24日,防火办从营林处中分出独立。
1986年10月28日,营林处改名为森林经营公司。 1988年,森林经营公司设计统(全质)股、
财务股、生产技术验收股、种苗站、森林病防检疫站、森林调查队、安全股、劳资股、政工股、
销售股、行政股、物侯气象观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