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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抚育种类

第一节 抚育种类



  

   一、透光抚育

  透光抚育是幼林时期至郁闭成林后,解决种间竞争,保证目的树种不受其他乔灌木压抑的
抚育。透光抚育分全面透光抚育和上方透光抚育。全面透光抚育,对需透光的林分普遍进行抚
育,适用于人工林和天然林。上方透光抚育,是伐除或部分伐除上方林木,解放下层目的树种。
适用于复层异龄林,人工混交林。

  透光抚育间隔期为5—8年,主要生产工具有:油锯、割灌机、砍刀。

   二、生长抚育

  生长抚育一般从I龄级开始进行,主要是调整林分密度,为保留木创造适宜的营养空间。
生长抚育分下层抚育、上层抚育、机械抚育。

  下层抚育:砍除下层被压木,保留优良木,适用于纯林。上层抚育:伐除妨碍培养木生长
的上层木,适用于复层林,人工混交林。综合抚育:砍留的林木分布于林冠的各部位,伐除有
害木,保留有益木,培养优良木。机械抚育:用机械使林分隔株、隔行或行株并隔,适用于林
分密度大,分布均匀,分化不明显的人工林。

  生长抚育作业全年均可进行,生长抚育的间隔期为7—10年。

   三、特种用途林抚育

  本局特种用途林只有母树林和护岸林2种林型。

  母树林抚育:包括天然母树林和人工母树林抚育。主要改善林地卫生条件、增加光照、扩
大营养面积,提高立木结实量和种子品质,具体林分类型的抚育方法,执行《黑龙江省森林工
业企业林木种子生产基地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护岸林抚育:伐除枯立木,风折风倒木和遭受病虫害致死的林木。对遭受轻度病虫危害及
火灾的林木,进行卫生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