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篇下序

第五篇 木材生产

篇下序




  木材生产是林业森工企业的主体。新林林业局设7个林场进行木材生产。林场下设主伐工段、
汽车队、贮木场,完成木材生产的伐区阶段、运材阶段、贮木阶段的各道生产工序任务。

  1967年,6个林场17个工段、6个车队和6个贮木场开始投入木材生产。1969年,全局7个林
场全部投入木材生产, 年产347 107立方米。1973年,本局创造木材生产“采育用统筹作业生
产法”,实行“三采三集”作业。1976年,生产指挥机构健全,生产布局稳定,实现木材生产
单工序机械化。 年生产木材822 510立方米。1982年,企业整顿后,进一步深化、完善各项规
章制度和考核办法。1984年,实行木材生产经济承包责任制,年产木材达835300立方米。至1988
年,全局累计生产木材15 245 064立方米,销售木材15 166 798立方米,工业产值实现129 565.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