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木材生产沿革 1965年4月,成立局木材生产科。副科长1人主持工作,科员6人。其中,生产调度2人,木
材销售1人。筹建木材生产准备工作和调配指挥各林场筹建物资、设备、人力和生活物资。8月,
成立局森林调查设计大队,配备102名职工。当年,全局生产自用材56 958立方米。
1966年,各林场成立生产股。设股长1人,股员4~5人。负责生产调度,机械管理,劳动
工资,采运技术等工作。局森林调查设计大队进行伐区调查设计。
各林场修建简易办公室和职工住房,建造简易贮木场和汽车库。筑路单位修筑运材公路。
当年,全局生产自用材80 168立方米。
1967年,本局开始投入木材生产。塔源林场4个工段,红林林场4个工段, 大乌苏林场4个
工段,碧洲林场2个工段,翠岗林场1个工段,塔尔根林场2个工段,共17个工段1 869人。投入
051油锯20台,弯把锯56把;集材拖拉机37台,其中,J-50拖拉机19台,40-M拖拉机 18台;
材汽车TA-138达脱拉汽车44台;绞盘机42台,其中,电动绞盘机25台。
采伐方式采用采育择伐,二次渐伐和小面积皆伐。采伐树种主要是针叶树种落叶松和樟子
松、少量桦树等阔叶树种。生产的材种主要是一般材、坑木、次加工和薪材等。
当年,全局采伐面积31 815亩,生产木材160 375立方米,占年计划的123.4%。其中, 塔
源林场生产木材37 899立方米,采伐面积10 626亩;大乌苏林场生产木材62 675立方米,采伐
面积12 440亩;碧洲林场生产木材1 754立方米, 采伐面积350亩;翠岗林场生产木材3 242立
方米,采伐面积636亩;塔尔根林场生产木材1 227立方米,采伐面积286亩。
1968年,生产科易名生产部生产科。负责生产调度,采运技术指导和木材销售工作。木材
生产劳动组织采用主伐工段、汽车队、贮木场。主伐工段配备50~65人,设党支部书记、工段
长、核算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完成采伐、打枝、集材、清理、装车等工序任务;汽车队设
党支部书记、队长、技术员、核算员、材料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每个车队配备司机、修理
工、车工、钳工、拖车工等120~160人。完成原条运输和汽车、拖拉机等设备的中修任务。贮
木场配备150~180人,完成卸车、造材、选材、归楞、装车等工序任务。
伐区由森林调查设计大队按着年木材生产任务,进行每木调查;按山形地势,定伐区小号;
确定工段位置和装车场位置,以及集材主道和运材冻板道的位置;确定采伐方式。
山上主伐工段的职工不通勤,宿舍是棉帐篷。集材拖拉机库为木刻楞库。职工和机库取暖,
用铁炉子烧木材头或站杆取暖。
是年,宏图林场(原前进林场)开始筹建。
本局当年6个林场24个工段进行木材生产。生产木材210 247立方米,采伐面积63 525亩。
1969年,宏图林场4个工段开始投入木材生产。全局7个林场36个工段进行木材生产。投放
人力2 937人,油锯118台,弯把锯45把,绞盘机 101台,集材拖拉机115台,运材汽车TA-138
达脱拉68台,电锯67台。
每个主伐工段配备3~4台油锯,每台锯配备2人;配备3~4台集材拖拉机,每台车配备4人;
每台运材车配备2人。
当年,生产木材347 107立方米,采伐面积 86 937亩。1967年至1969年,累计销售木材
629 648立方米。
1970年, 7个林场42个工段,7个汽车队,7个贮木场共5 656人,进行木材生产。投放油
锯78台,电锯72台,选材人力平车116台,集材拖拉机133台,运材汽车99台,绞盘机102台等
机械设备。
生产由局用作业计划统一指挥。生产调度根据局下达的月、季、年生产计划,对各林场进
行具体检查督促。各林场由生产调度对主伐工段、车队、贮木场按日间作业计划,进行检查督
促。主伐工段实行日间作业计划,把任务落实到每台锯,每台车上,落实到人头,保证日班作
业计划的完成。
局、林场每日晚召开调度生产电话会议。会议由主管领导召集,有关科室、股室的领导参
加。通报当日生产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布置次日的做法和要求,以保证作业计划的完成。
是年,冬运开始,从讷河、拜泉、克山、依安、富裕等县,招用农村人民公社的社员,进
行摘山帽,畜力集材,生产量较小。至1973年结束,累计畜力集材达8.2万立方米。
当年,生产木材585 148立方米,占年计划的 112.5%。其中,原木520 923立方米,小规
格材4 349立方米,薪材59 876立方米。采伐面积167 374亩。销售木材508 481立方米。
1971年,全局木材生产计划73万立方米。由于“文化大革命”派性干扰,加之,设备破损
严重,生产计划指标偏高。当年仅完成585 650立方米,占年计划80.2%。
1972年,本局开始对 7个林场的贮木场生产设施,进行全面技术改造。边生产边进行,至
1976年全部完成,提高了贮木场生产效率。
是年,冬运期间,局派出工作组到林场工段,加强管理工作。
当年,生产木材701 322立方米,完成年计划的100.2%,采伐面积225 754亩。销售商品材
657 883立方米。
1973年,塔源林场总结出“三采三集”作业法。“三采三集”是:一采一集集材道上的树;
二采二集采伐号内的树;三采三集丁字树。
4月,木材销售工作从木材生产科分出,成立区木材销售科,配备4人。
10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林部颁发《森林采伐更新规程》。根据“规程”要求,在冬
运期间,进一步明确采伐方式。对小径木多,天然更新好的复层异龄林,采用采育择伐的方式。
采伐强度不大于伐前立木的60%,伐后林分郁闭度保留0.4以上,每公顷保留8厘米以上健壮目
的树种300株以上。对天然更新容易,单层的成过熟林,采用二次渐伐方式。第一次采伐量为
林分蓄积量的50%,采伐间隔期不超过一个龄级期。对于成、过熟单层林,中小径木少的异龄
林,采用小面积皆伐。一次采伐面积不超过5公顷。在当年完成的209571亩采伐面积中,采育
择伐占89%,小面积皆伐占7%,二次渐伐占4%。
本局开始在伐木时使用木支杆,控制树倒方向,保护母幼树。12月份,木材生产科组织人
员对伐区质量进行第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发现个别少数工段采伐不到界;应采未采,应集未集,
留有半截头和丢件子等问题。
当年,全局生产木材702 348立方米。木材生产实物劳效达134立方米/人.年。
1974年,塔源林场党委书记、场长杨占清,主管生产副场长高文祥,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
生产处长宋喜斌,一工段段长吴成键等人,在总结“三采三集”作业法的基础上,应用数学家
华罗庚教授统筹法原理,创造出“采育用统筹作业法”。制定《采育用统筹生产法技术规程》,
7章20条。创出木材生产新路。
5月20日~25日,黑龙江省林业总局在新林区召开“省伐区管理经验交流会”。与会人员
到塔源林场检查指导工作,对采育用统筹作业法生产的伐区质量表示满意,高度评价采育用统
筹生产作业法。会议要求全省各林业局推广应用塔源林场采育用统筹生产作业法。
7月份,新林区委、区政府、林业局决定,各林场全面推广应用“采育用统筹生产作业法”。
召开了林场党政领导和工段长会议,布置采育用生产法的应用方案。要求在一个伐区内,该采
的采净,该留的留好;该抚育的抚育好;有利用价值的木材全部运出,发展综合利用。作业结
束后封山育林,不反复作业。
9月份,本局在塔源林场举办油锯手培训班,参加人员达98人,掌握新的伐木技术。
冬运期间,各工段伐木时,每台油锯增配1名支杆工,严格控制树倒方向,保护母、幼树
和保留木,伐后幼树保留60%以上。拖拉机集材不下道,实行单根抽,多绳绞,实行“三采三
集”作业。
是年,大乌苏林场制作出第一台移动式木制绞盘机房,解决了绞盘机无房和明火烤车问题。
至1976年,本局全部应用移动绞盘机房。
当年,全局生产木材755 001立方米,采伐面积228 002亩。
1975年,全局推广应用“采育用统筹生产作业法。”采伐方式正确,采一号,集一号,清
一号,净一号。直径3厘米以上,长1米以上的梢头木、小径木,枝丫运下山,进行利用。伐根
降到5厘米以下,多数达到0厘米。
8月10日,数学家华罗庚教授来塔源林场考查,肯定“采育用统筹生产作业法”,符合统
筹法原理,并充实、完善采育用统筹生产作业法内容。
当年,本局生产木材780 116立方米,采伐面积185 194亩。
1976年,全局木材生产任务80万立方米。为加强管理,保证完成任务。实行“五定”,
“五保”责任书。“五定”是,局对林场,林场对工段实行定生产任务,定作业方式,定人员、
设备、材料消耗,定生产成本(对工段定工资费用)、效率,定安全生产;“五保”是,工段对
林场,林场对林业局保产量、品种、质量,保设备完好率、运用率、劳动效率、保安全生产,
保材料消耗、生产成本。当年实现木材生产单工序机械化。
全局生产822 500立方米,占年计划102.2%,采伐面积212 035亩。
1977年,全局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林业总局颁发的《森林采伐更新规程实施细则》,确
定本局采伐方式为一次采育伐、小面积皆伐、条件皆伐和抚育伐。一次采育伐,适用于天然更
新良好,中小径木多的异龄复层林,采伐时,伐掉上层老龄过熟木,保留林下健壮的小径木和
幼苗幼树。对郁闭度 0.7以上的幼壮林进行间密留稀,间坏留好、间小留大的抚育伐。伐后下
层林木保留郁闭度0.5以上。
采伐作业实行采育用统筹作业。每个主伐工段增配1台集材拖拉机,配备清林人员,把枝
丫、废材等采伐剩余物以及影响更新造林的藤条灌木,清理干净,不能运下山的进行堆积腐烂。
当年,全局生产木材825 006立方米。其中原木720 676立方米, 小规格材5 740立方米,
薪材98 590立方米。采伐面积210 537亩。
1978年,局生产调度从木材生产科分出,成立生产调度室。各林场成立生产调度室。生产
指挥机构健全,生产布局稳定。
是年,黑龙江省林业总局(78)龙林总生字171号文,下发《伐区作业质量检查评比试行办
法》。根据该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印发新林林业局《伐区作业质量评比办法》。
明确从调查设计、采伐到清理、验收的质量标准,评比办法。局生产科每季度对林场伐区质量
检查评比一次。
4月份和12月份,局生产科组织各林场生产股技术人员对伐区作业质量全面检查。1977~
1978年,7个林场47个工段采伐面积439 385亩。采伐方式合理的占99.1%,其中,有4个林场
36个工段达到100%。伐区作业质量有明显提高。
当年,全局生产木材830 013立方米。其中,原木720 816立方米,小规格材4 435立方米,
薪材104 762立方米。
1979年宏图林场学习“首钢”经验,制定岗位责任制与考核办法、奖惩方案等为内容的岗
位经济责任制。到年末,全区各林场相继建立岗位经济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是年,本局制定伐区拔交制度,保护森林资源。
当年,全局生产木材853 154立方米,采伐面积204 715亩。
1980年,林业局按经济改革精神,在木材生产战线,全面实行经济责任制。对林场、工段,
实行产量、质量、成本、材料消耗、劳动效率及安全生产等指标包干,岗定责,责定分,分定
奖,进行严格考核。责、权、利统一,调动单位和职工积极性。
是年,冬运期间,局木材生产科在碧洲林场五工段和塔源林场五工段,各建一栋塑料薄膜
拖拉机库,代替木刻楞机库。经使用效果良好。
全局年生产木材810 001立方米,采伐面积175 934亩。
1981年,本局在碧洲林场试用地中衡对原条进行重量检尺,获得成功,产生原条重量检尺
新工艺。其他6个林场建筑地中衡厂房,购置地中衡等设备,进行安装调试。
本局认真贯彻执行林业部颁发的《东北、内蒙古林区林业企业伐区拨交验收办法》和《国
有林区伐区作业质量检查评比标准》。在局场两级设立专职伐区拨交员,实行采伐证,无证不
准进行采伐。严格伐区验收标准,保证伐区作业质量。局木材生产科每月对伐区质量检查一次,
质量合格的伐区发给“伐区验收证”,准予转移到新伐区。全区当年 166 401亩采伐迹地,有
163 239亩作业质量一次合格,合格率达98.1%,余下部分,经进一步作业,达到合格。
是年,主伐工段的拖拉机库,全部建为塑料薄膜机库。
全年生产木材820 000立方米,采伐面积166 401亩。
1982年,在企业整顿中,制定《破坏森林资源惩罚条例》和《木材生产管理制度》。进一
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林业局对林场每季度考核一次,林场对工段每月
考核一次。半年总结,全年总评,奖惩兑现。
是年,7个林场全部应用地中衡进行原条重量检尺。汽车装载量提高18%,原条出材率提高
7.5%。
全年生产木材801 103立方米,其中,薪材75 948立方米。采伐面积152 981亩。
1983年,全局有17个工段进行通勤生产,通勤职工乘客车上下班。工段设有活动板房休息
室。集材拖拉机晚间入库,由专人看管。
是年,红林林场从外地购置4栋带水暖的活动板房,做工段职工宿舍。
全年生产木材835 000立方米,采伐面积167 121亩。
1984年,全局木材生产实行经济承包,制定《木材生产经济承包方案》。主伐工段划小,
成立作业组,实行个人或集体承包。全局共有87个作业组,每个作业组配备15~20 人,1~2
台集材拖拉机、1台油锯、1台柴油绞盘机。
是年,各林场自制纤维板活动板房,内装土暖气,做为作业组职工宿舍和通勤职工休息室。
根据林业部指示精神,本局对森林资源进行二类清查,至年末完成清查任务,取得 8万个
数据,查清了资源。
当年,生产木材839 360立方米,采伐面积166 417亩。
1985年,林业局下发《伐区作业质量检查评比与奖惩办法》。伐区经全面检查,当年161 138
亩采伐迹地,全部达到合格,合格率达100%。
是年,采伐使用铝合金支杆,代替木支杆,严格控制树倒方向,以利集材和保护母幼树。
全局当年生产木材835 000立方米。
1986年,开展企业升级工作。举办场长、工段长现代化管理方法培训班,各一期。成立木
材生产全面质量管理小组314个;制定各个工序岗位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开展标准计量工作。
当年,生产木材830 000立方米,采伐面积174 185亩。
1987年,各林场整顿作业组,取消个人承包,实行经济责任制承包。全区7个林场68个工
段(作业组)进行伐区生产。当年,生产木材79万立方米,采伐面积169 496亩。
1988年,林业局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和林管局指示精神,成立抢采烧死木生产指挥部。
抽调木材生产人员2 245人,机械设备267台,赴图强林业局进行烧死木生产,生产烧死木350 035
立方米,采伐面积114 770亩。
由于支援烧死木生产,本区生产任务减少,年生产木材520 000立方米,采伐面积120 510
亩。
1967~1988年, 新林林业局共生产木材15 245 064立方米,其中,小规格材628 723立
方米,薪林1 771 135立方米。累计销售木材15 101 164立方米,工业产值:达129 565.8万
元。采伐面积达3 699 022亩, 其中,采育择伐面积1 350 178亩,一次采育伐面积1 997 624
亩,条件皆伐和小面积皆伐面积35 122亩。
1967~1988年木材生产量
单位:立方米
1967~1988年木材生产成本表
单位:元/立方米
1967~1988年木材生产工人数及实物劳动生产率
单位:立方米/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