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二章 森林调查设计
第一节 机构
1965年7月,新林林业局从小兴安岭伊春林区调来的职工中,选调从事过森林调查设计工
作的技术人员、工人、干部、组建局森林调查设计队。设党支部书记1人,队长1长,副队长1
人,材料员1人。9月份,从国家分配来局的院校毕业生中,充实10人,森林调查设计队人员达
102人。下设1个规划组,7个小队。承担全局伐区调查设计和局、场址的规划任务。
1966年,局森调队开始伐区调查设计工作,人员不足从各林场借用。下半年,“文化大革
命”开始,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年末,队领导“靠边站”。
1967年,本局森林调查设计队撤销,人员大部分调到各林场。各林场成立森林调查设计队。
每个队配备20~25人,设队长1人,材料员1人。森调业务归局生产科指导。
1970年,新林林业局成立综合设计大队。森林调查设计工作的业务管理从生产科分出,由
综合设计大队负责,人员仍由各林场管理。随着生产任务的增加,森调人员增至216 人。各场
森调队设队长1人,技术员1~2人;材料员1人,由内业兼工资员1人。
1971~1975年,森调队组织形式和业务领导部门未变。各森调队承担本场的伐区生产和管
理生产的调查设计任务。
1976年1月,各林场森林调查设计队撤销,人员归局综合设计大队。下设7个调查小队,人
员达140人。
1978年,森林调查设计业务归口局营林处,森调人员全部调入营林处。营林处设森调办公
室,下设7个中队,每个中队设队长1人,技术员1人。森调人员总数达180人。至1980年,承担
伐区调查设计和营林生产调查设计工作。
1981年,本局森林调查设计业务和森林资源管理业务合并,成立森林调查设计大队。森调
人员和资源管理人员从营林处调到设计大队。设计大队设正、副科长各1人,大队长1人,技术
人员12人。下设伐区拔交股、行政股、生产股、财务股、政工股和档案室。7个调查设计中队,
人员达165人。
1983年,本局从森调队和各林场抽调人员,成立临时森林资源清查大队。对新林林业局森
林资源进行二类清查,至1984年11月结束。设计大队剩余人员完成伐区调查设计和营林调查设
计工作。
1985年,本局森林资源和森林调查设计业务分开,成立森林资源科。森林调查设计队人员
达130人,设党支部书记兼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2人,技术人员29人。其中,工程师3人,助工
5人,技术员21人。设生产股、行政股、政工股、财务股、全质股;设7个森调中队,每个队设
中队长1人,技术员3—4人。森调队有各种调查仪器250余台套,汽车5台; 大队办公室为二层
楼,建筑面积526.5平方米;职工宿舍200平方米;机库和资料室200 平方米。每个中队有砖瓦
结构办公室,外出上山调查职工住活动板房;配备发电机照明;有电视机及其他文体活动用品。
1987年,营林调查设计从森林调查设计中分出,归营林处。调出51名职工,成立营林调查
设计队。局森调队从技校毕业生和合同制工人中补员51人,机构设置未变。
1988年,局森林调查设计队共有职工130人,其中,管理人员17人,生产工人94人, 工程
技术人员9人,其他人员10人,设生产股、行政股、政工股、财务股、全质股。设7个中队,实
行综合性设计。
1987年和1988年,连续两年获林业部森林调查设计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