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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调查设计成果

第三节 调查设计成果



 

  1966年, 局森调队调查设计伐区面积2 630公顷,可采伐量25万立方米。营林调查设计天
然幼壮林抚育面积1 200亩,整地面积90亩。

  1967年,调查设计伐区面积2 350公顷, 可采木材22万立方米。营林调查设计天然幼壮林
抚育面积2 000亩,整地面积75亩。

  1968~1970年,各林场森调队累计调查伐区面积15 010公顷。营林调查设计天然幼壮林抚
育面积3 000亩,整地面积150亩,造林面积3 290亩。

  1971~1975年,调查设计伐区面积44 890公顷。营林调查设计天然幼壮林抚育面积7 200
亩,整地面积13 994亩,造林面积660亩。

  1976~1977年,局森林调查设计大队调查设计伐区面积21 305公顷。营林调查设计天然幼
中林抚育面积171 000亩,母树林抚育面积5 800亩,整地面积35 000亩。

  1978~1980年,局营林处负责森林调查设计期间,调查设计伐区面积34 010公顷。营林调
查设计天然幼林面积522 900亩,母树林抚育面积36 000亩,整地面积65 400亩。

  1981~1983年,局森调队调查设计伐区面积36 160公顷。营林调查设计天然幼林抚育面积
675 000亩,母树林抚育面积20 260亩,整地面积111 900亩,造林面积20 420亩。

  1984年,调查设计伐区面积12 780公顷。 营林调查设计天然幼中林抚育面积234 000亩,
母树林抚育面积6 900亩,整地面积15 600亩,造林面积5 100亩。

  是年,完成新林林业局森林资源二类清查工作。完成总面积,总体总数,林班总数,小班
总数,林班线伐开,指示牌,样地总数;生长量标准地,测量生长量标准木,测定出材量标准
木;实测验证,更新调查小样地,幼龄林样地,散生木样地;编制森林调查,编制森林统计表,
转绘像片平面图,求算林小班面积,检查样地总数等20项主要工作。 取得8万个数据,查清本
区资源,符合林业部(82)林资字第10号文件要求,质量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

  1985~1986年,局森调队完成伐区调查设计41 065公顷。营林调查设计天然幼中林抚育面
积369 000亩,母树林抚育面积 13 800亩,整地面积52 400亩,造林面积5 700亩。 1986年9
月至12月,去呼玛县扶贫,调查设计天然幼中林抚育面积10 000亩。

  1987~1988年,局森林调查设计大队完成伐区调查设计51 012亩。局营林处调查设计队完
成营林调查设计天然幼中林抚育380 943亩,母树林抚育面积13 075亩, 整地面积50 440亩,
造林面积234 680亩。

  本局1966~1988年,累计完成伐区调查设计261 212公顷,可采出材量1 860万立方米。完
成营林调查设计,天然幼中林抚育面积2 366 243亩, 母树林抚育83 680亩,整地357 500亩,
造林面积286 180亩。

  新林林业局于1982年制定《伐区和更新造林调查设计技术规程细则》和森调队员《岗位责
任制和考核办法》。1986年,制定《调查设计质量管理规程和检验办法》,成立质量管理小组
15个。实行目标化管理,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管理技术,促进综合性调查设计工作,成为大兴
安岭林业管理局和林业部森调系统的先进单位。

   1966~1988年调查设计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