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伐木打枝

第二节 伐木打枝



   

  1965~1966年,本局处筹建阶段,用油锯、弯把锯采伐自用材。

  1967年,本局开始木材生产。除宏图林场外,其他6个林场17个主伐工段投入木材生产。
采伐工具是油锯和弯把锯。 油锯是柳州林业机械厂制造的051型油锯。弯把锯是牡丹江林业机
械厂产的林工牌弯把锯。每个工段配备1~2台油锯,全局共投放29台,进行伐木。油锯手对油
锯性能,操作方法不熟悉,掌握的不好,效率较低,日产不足30立方米。各工段还配备2~3把
弯把锯,进行伐木,保证生产任务完成。

  每台油锯配备2人,1名锯手, 1名助手。锯手负责操作油锯伐木,助手负责打场子。在伐
木前,打好场子,清除树周围2米以内的障碍物。在树倒方向的左侧或左侧后45度处,开出长3
~5米,宽1米的安全道,然后锯手采伐。

  伐木伐到叫楂时,锯手按树倒方向,分别大喊三声,“迎山倒”,“顺山倒”或“横山倒”,
以引起作业区内其他人员注意,保证安全生产。

  当年,全局以小面积皆伐和采育择伐方式,采伐原条达190 888立方米,采伐面积达31 815
亩。其中,塔源林场采伐面积7 477亩,红林林场采伐面积10 625亩,大乌苏采伐面积为12 440
亩,碧洲、翠岗、塔尔根3个林场采伐面积1 272亩。

  1968年,全局6个林场24个工段生产木材,投放49台油锯,52把弯把锯,进行伐木。

  采伐时,先伐掉树倒方向的迎门树,以防树倒时搭挂而出现回头棒或被弹回,或造成根部
坐坡伤人。当年,采伐面积达63 525亩,采伐原条383 017立方米。

  1969年,7个林场34个工段生产木材,投放116台油锯,25把弯把锯,进行伐木。

  锯手经过培训和实践,操作油锯的方法较为熟练。起动油锯后,将油门放到一般位置,把
插入齿插入树干;锯端平端稳后,使锯齿接触树干,待锯齿进入树干中,加大油门;到树起身
时,再度加大油门狠刹锯。

  伐木时,对生长古怪的树,油锯手采取不同方法进行处理,保证安全。对无法借向的大趄
身树,按自然倒向伐倒;对中心腐朽的树,在下楂两侧或一侧锯口,然后开上楂,以防上楂未
开完,发生折断或劈裂;对秃头树或枯立木,下楂深开,上楂加楔,以防“猴坐殿”或偏离方
向;对搭挂树先摘除,后采伐。

  当年,采伐面积86 937亩,采伐原条417 455立方米。

  1970年,本局42个主伐工段生产,配备油锯88台,少数工段配备弯把锯。油锯手较好地掌
握油锯性能,会排除机械故障和保养;掌握操作油锯时“平、稳、巧、狠”四个要领,即握锯
要平,切锯要稳,油门大小要巧,刹锯狠。油锯效率较高,每台油锯日班产量达100~120立方
米原条。

  这期间采伐质量不高,出现大抹头、伐根偏高、有的高达10~15厘米;出现吃肥肉、拨大
毛,采伐不到界等问题。

  当年,全局采伐面积167 374亩,采伐原条722 749立方米。

  1971~1972年,本区加强伐区作业质量管理,分别举办工段长、油锯手学习班。系统地学
习伐区管理知识和采伐技术。

  油锯手采取留弦挂耳,抽片加楔和使用支杆等办法,控制树倒方向。伐木留弦一般采法三
角留弦法。伐木时,首先拉出下楂,下楂口正对要求的树倒方向,里口锯齐,深度达到伐根的
1/4~1/3;拉上楂口,上楂口和下楂口在一个水平线上或偏高些;在开上楂口进锯中,在要求
树倒方向一侧留取三角弦。留心要少,但严禁锯透,以防折断油锯导板。采用这种留弦法,可
以控制树倒方向,躲开母幼树,并防止“打柈子”,保护母幼树,便利集材。同时,给伐倒木
下倒增加阻力,下倒缓慢,锯手有足够的躲闪时间,有利安全生产。

  两年间,全局共采伐原条1 733 668立方米,完成采伐面积420 777亩。

  1973年,本局木材生产任务是70万立方米,47个主伐工段生产木材,投放116台油锯, 少
量弯把锯,进行伐木。

  塔源林场试行“三采三集”作业法,实行“五采五留”,即采大留小,采坏留好,采阔留
针,采弯留直,采密留稀。

  是年,国家农林部颁发《森林采伐更新规程》。本区根据《规程》规定,实行采育择伐,
二次渐伐和小面积皆伐采伐方式,以采育择伐方式为主。

  当年,全局采伐面积209 571亩,生产原条786 257立方米, 油锯生产效率达8 177立方米
原条。

  1974年,塔源林场在总结“三采三集”作业法的基础上,应用数学家华罗庚教授的统筹法,
提出木材生产“采育用统筹生产作业法”。在省总局下发的《森林采伐更新实施细则》中,明
确规定,采伐作业时,正确地执行采伐方式,实行采育用统筹作业。实行“三采三集循环作业
法”。

  8月,本局决定,全面推广应用“采育用统筹生产作业法”。 举办油锯手培训班,适应新
采伐工艺的要求。

  当年,全局采伐面积228 000亩,生产原条898 239立方米。

  1975~1978年,本局深入推广应用,全面实行“采育用统筹生产作业法”。为控制树倒方
向,每个油锯组,增设1人,使用木支杆,保护母幼树。

  打枝从开始进行木材生产,都是由人工在山场完成。使用的工具是大斧和手锯。打枝时,
迎山倒顺山倒木打枝,人员站在伐倒木一铡砍打另一侧;横山倒木打枝,人员站在上坡;以防
砍伤自身和木头滚动压伤。打枝从伐倒木根部向稍部依次砍打,斧头砍出的方向与树倒方向一
致其楂口和树干平齐,打出“白眼圈”,不留“马耳楂”。有的树木特别是桦树在集材前枝丫
未打净,集到装车场后,打净后装车。

  1975~1978年,4年间全局采伐面积836 614亩,生产原条3 503 901立方米。

  1979年,本局根据黑龙江省林业总局《森林采伐更新实施细则》规定,采伐方式为一次采
育伐,小面积皆伐和条件皆伐、抚育伐。以一次采育伐为主。采伐时,伐掉上层老龄过熟林,
保留林下健壮的小径木(落叶松16厘米以下,白桦10厘米以下)和幼苗幼树。 同时对郁闭度0.7
以上的幼壮林进行间密留稀、间坏留好、间小留大的抚育伐,伐后下层林木保留郁闭度0.5以
上。对更新不完整地段,适当保留一些健壮中径木,郁闭度达到0.4以上。

  采伐后幼树保留60%以上。严格掌握树倒方向,躲开母幼树和保留木,伐倒木倒在集材道
上或与集材道成“八字”形;伐去“霸王树”、病腐木和无前途的树木。

  1985年,开始使用铝合金支杆,取代木支杆。至1988年,在伐木打枝生产工艺上无新的变
化。

  1967~1988年,全局采伐面积3 699 022亩,采伐原条16 664 703立方米。

   1967~1988年采伐面积和原条产量表
   单位:亩、立方米






   1967~1988年木材生产林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