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管理

第二节 管理



 


  1979年,林产工业分公司内设财务股、生产股、行政股、销售股、地方工业股。公司对所
属各厂的生产、销售实行统一管理。

  1980年,林产工业分公司为加强对各综合利用加工厂的领导。对各厂的生产量、经济效益、
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等项指标进行考核,实行月考核,季度评比,年终奖励的办法。

  1982年4月,林产工业分公司举办专业生产管理人员学习班两期,参加人员达50人。 翠岗
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为各单位培训一批锉锯工、招车工、成材检尺员,人数达60人。同年10月,
组织专业人员11人去哈尔滨市学习细木生产。翠岗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新林木材综合利用加
工厂根据专业需要分别派30人去外地学习专业知识。

  1985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林业局对所属厂(点)实行定任务、
定人员、定设备、定成本、定费用、包质量、包效率、包安全(火灾、死亡、恶性机械事故)、
保利润、按销售额分成(林场为6、林业局为3、林产公司为 1),重奖重罚的经济承包责任制。
由林业局制定出8项经济指标的具体标准,按月、季、年检查考核。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完成8项
指标的单位,年终受奖,并对各林场主管场长,科级综合利用加工厂的书记、厂长、副书记、
副厂长,股段级综合加工厂支部书记、厂长、副厂长实行奖励。 完不成 8项经济指标的受罚,
并对各林场主管场长、科级综合加工厂厂长、书记、副书记、副厂长、股段级综合厂(队)的厂
(队)长、支部书记、副厂(队)长实行罚款。

  1985年9月,林产工业分公司在新林举办制材专业技术培训班,为期6个月,学员54人,学
习内容有《制材学》、《木材加工工艺》、《木材检疫》、《数学》、《机械制图》等。

  1986年,翠岗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获林业部颁发的二级全面质量管理认证书。同年10月,
林产工业分公司为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提高业务素质,举办全战线制材专业队伍智力竞赛和实
际操作大奖赛。翠岗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获第1名,大乌苏林场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获第2名,
宏图林场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获第3名,林业局为获奖者颁发了奖状和奖金。

  1988年,林产工业分公司制定出创省优产品规划。年底,林产工业分公司成立全面质量管
理股,各综合利用加工厂及所属车间,班组分别成立质量管理小组,着重抓林产工业战线的质
量管理工作。是年,全局锯材加工获国家三级计量标准合格证书和黑龙江省计量局颁发的二级
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