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九节 翠岗林场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

第九节 翠岗林场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



 

  1981年,翠岗林场成立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厂址在林场贮木场西侧,厂区总面积为30 000
平方米,厂房面积为800平方米(简易结构), 工厂下设原料生产组、锯材加工组、验收工组、
后勤工组。主要加工本厂自用材。当年有职工、青年 38人,其中技工1人、验收员1人、管理人
员3人。1982年,有职工、青年146人。其中技工10人,验收员6人,管理人员4人,1988年,有
职工、青年276人,其中,管理人员10人,技工40人。拥有固定资产1 259 556元,有汽车6台,
集材拖拉机5台,大客车1台,锯材加工设备1套。 1981~1988 年,完成工业总产值1 552.7万
元,加工锯材26 730立方米。

  该厂制材车间面积为800平方米。板皮堆放场地1 000平方米。制材车间设锉锯室、配电室、
修理室。

  1981年,制材车间有1台跑车大带锯,跑车由7.5千瓦电动机牵引。单线生产,配1 个工组,
人员38名。1982年,增1台42时带锯,2台板皮锯,1台600毫米吊截圆锯。双线生产,配两个工
组80人。

  原料经过绳索式传送带到锯材车间、经 2台带锯加工后,送至板皮锯锯边,再由吊截圆锯
截成规格材长。至1988年,设备及工艺无变化。

  1981年,制材车间有锉锯工1人,技术等级为5级。1988年,有锉锯工3人,技术等级为3~
5级,主要设备有锉锯机1台,压锯滚1台,接锯机1台,开齿机1台,砂轮机1台。

  该厂原料生产有2个组,计25人。有油锯2台,清理伐区剩余物,并将剩余物运至制材厂原
料区,用电动绞盘机归楞。

  成材区面积为500平方米,有职工、青年10人,人工码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