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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烧柴

第三章 烧柴



  1965~1973年,职工家属陆续迁入本区,烧柴自行解决。部分人烧好柴思想仍然存在,林
区长期存在的“靠山烧山、理所当然”的习惯给森林资源造成了很大浪费。据1974年调查,全
区每年需烧柴206 000立方米。 同年,李先念副总理做出“要认真加强林区工作,使大家了解
木材是国家的重要物资,提倡烧枝丫、不烧好柴”指示后,本区开始重视烧柴工作,初步扭转
了烧好材的局面。

  1975年,全区推广塔源林场在节约烧柴、改革烧柴结构、用具,充分利用能源工作中,总
结出的“六改四烧一戴帽”的经验。此经验收集在《东北、内蒙古林区节柴节煤经验资料汇编》
之中。并在1981全国农村省柴省煤经验交流会和中国林学会在南京召开的森林能源学术讨论会
上做了介绍。

  “六改”是改帐篷为简易工舍;改旧式炕为暖风炕;改竖洞火墙为横洞或快热火墙;改旧
式锅灶为多孔烟道灶;改旧式炉为串炉、烤炉、暖风炉、锯末炉、树皮炉、取暖烧砖炉;改木
制炊具为金属炊具。“四烧”就是烧枝丫、废材;烧锯末;烧碎树皮,烧树根。“一戴帽”就
是烟囱戴帽,控制热量散发速度,减小对流。

  1975年4月29日,区和各林场均设烧柴供应站。其中新林区烧柴供应站为科级单位。 各烧
柴站学习塔源林场烧柴供应站经验,采取山上山下结合,把伐区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加工剩
余物,全部收集起来,用做烧柴。实行“五到家”即:林业政策宣传到家;思想工作做到家;
改炉灶瓦工到家;节柴技术教到家;烧柴供应送到家。 当年全区烧柴量2 198 323立方米,其
中,集体烧柴量140 865立方米,家属烧柴量78 967立方米;全区烧柴站配备职工、青年1 684
人。其中,塔源烧柴站131人,宏图烧柴站284人,翠岗烧柴站129人,红林烧柴站434人,塔尔
根烧柴站23人,碧洲烧柴站55人,大乌苏烧柴站141人,新林烧柴站500人。全区运烧柴专用汽
车、拖拉机44混合台。其中塔源7台,宏图2台,翠岗2台,红林6台,塔尔根4台,碧洲4台,大
乌苏7台,新林烧柴站12台;全区改造锅灶3 670个,改造炉灶6 964个,改造火墙5 765个,改
造火炕1 538个,改造房舍38栋,改造炊具的食堂55个。

  1977年11月,召开全区烧柴工作会议。强调坚持烧枝丫、烧树皮、不烧有利用价值的木材。
次年夏季,各林场设贮存枝丫工段,用拖拉机捎运的办法,储备枝丫。同时鼓励职工家属上山
拉运枝丫、主要运输工具是爬犁、手推车。

  1982年,为了把烧柴改革进一步开展下去,在区生活服务公司中设立烧柴管理科。并组成
了烧柴供应调查小组。当年,全区各烧柴站共生产烧柴34 259立方米, 为3 815户职工供应烧
柴23 347立方米,平均每户5.9立方米,占各烧柴站承担户数的47.6%。全区职工家属改革炉灶
314个有437户安装了土暖气。

  1983年,全区有120台锅炉改烧煤和锯末树皮。 收购树皮、锯末20 969吨,节煤6 989吨,
节柴17 473立方米,合计价值433 318元。 全区集体单位(包括山上工段)烧废材枝丫,造材截
头,为国家节约好材37 890立方米。为进一步加强烧柴管理,区烧柴管理科制定了《烧柴供应
管理制度》,规定了烧柴供应范围和烧柴供应办法共15条。

  1984年,全区生产烧柴41 585立方米, 完成计划的104%.供应家属烧柴26 633立方米,供
应户数为4 661户,每户平均供应5.7立方米。

  1986年,为集体单位取暖锅炉收购树皮锯末28 000吨, 比1985年多收8 034吨。以树皮锯
末代替原煤8 800吨,节约燃料费 40万元。 集体单位(包括山上采伐工段)烧废材、枝丫、造材
截头为国家节约好材78 000立方米。

  1988年,职工自改各种简易节柴炉灶1 786户,年节约好柴3 400立方米。 全区有3 440户
安上了土暖气,节约烧柴8 950立方米,平均每户节约烧柴2.3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