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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规划管理

第七章 房地产管理

第一节 规划管理





  1970年以前,房地产没有统一的规划。各单位就地取材,因地制宜,盖了大量的土木结构
住宅。1971年以后,各镇、乡陆续建起砖木结构住宅,仍然没有专门的房产管理机构和具体规
划。

  1978年,房产科成立,对全区住宅实行统一管理,登记注册。并将4栋私人住宅买为公有,
实现全区住宅公有化。之后,各单位设房产股或房管员,在业务上归区房产科领导,房产科实
行房产管理系统化。对房屋的用途、结构,建成年限、产权、住户等普遍进行了登记建卡,设
立了房屋管理档案,逐步制定法规,完善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