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面积
第二章 农业
第一节 土地面积
1965年,塔尔根农场、红旗农场开荒耕种土地318亩。1966年,本区各林场及新林镇开始
建立农业生产队,机关单位也建立农业点, 当年,全区新开荒地2 852亩,耕种土地达3 170
亩。1967年,本区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新开荒地2 919亩,播种面积达6 089亩。1968年,宏
图乡、筑路队、桥队、新林镇内中小学均建立农业点,新开荒地5 911亩。当年,全区耕种土
地达12 000亩。 1969年,翠岗干校、富乐农场、富林农杨,由区投资办场,实行机械开荒,
共开荒地6 256亩。全区耕地面积增加到18 256亩。1970年,本区开始个人“小开荒”,共开
垦荒地890亩。当年,全区新开荒地3 728亩,耕种土地面积达21 984亩。 1971年,受水灾冲
刷撂荒耕地,实际耕种土地18 048亩。其中机耕地面积14 782亩。 1972年,全区耕地面积为
16 409亩,播种15 052亩。 其中国营耕地面积为11.019亩,耕种 9 652亩,集体经营耕地面
积5 390亩,全部播种。 1973年,各农场撤销,耕地归林场经营,大部分土地退耕还林。当年,
全区耕地面积12 508亩,其中:国营耕地面积8 914亩,耕种8 100亩。 1974年,部分单位的
农业点撤销,土地退耕还林。当年,全区耕种面积10 855亩。1975年,全区新开荒地535亩,
由于基本建设占地,拥有耕地9 105亩,播种8 477亩。 1976年,全区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新
开荒地2 990亩,全部播种。同时耕种撂荒地。当年,全区播种面积达15 566亩。1977年,继
续扩大耕地面积。 年末,全区播种面积达19 619亩。1978年,播种面积达21 141亩。1979年,
本区修建农田路,防洪堤坝占用部分耕地,年末全区耕地面积14 988亩,播种14 527亩。1980
年,本区耕种撂荒地。全区播种面积达18 698亩。1981年,“135”农场撤销,耕地撂荒,全
区播种面积为14 236亩。 1982年,全区播种面积为13 606亩。1983年,国营农业点大部分撤
销,仅播种132亩。当年集体经营耕地面积11 141亩。1984年,全区播种面积11 934亩。1985
年,基本建设占用部分耕地,并有部分耕地撂荒,全区耕种土地面积10 865亩。 1986年,耕
种部分撂荒地,全区耕种土地面积增加到11 991亩。1987年,播种面积有所减少,全区为10 693
亩。1988年,部分耕地撂荒,全区共播种9 239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