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储存
第三节 储存
1965~1966年,物资基本不进行贮存,各单位从新天物资转运站运回物资,直接投放工地
使用。物资储存量很少,储存额仅达243万元。
1967年,建成物资科库房5栋1.2万平方米。各林场建材料库1~2栋,库房面积400~800平
方米。库房为木板简易仓库。物资分类、分型储存,年终一次点库,处理误差。年结存额为289
万元。
1968~1977年,各条战线生产步入正轨,生产建设任务增加,物资进货量加大,加之,机
械筑路总队物资转运站库存物资调入,使储存数量增加。物资科仓库,设仓库主任、验收员、
保管员、门卫。出入库手续健全,准确及时,保持库内物资数字准确,帐物相符。至1977年末,
库结存额为608万元。
1978~1979年,物资科把塔源、宏图、红林、大乌苏、碧洲、翠岗、塔尔根7个林场材料
库,收为物资科物资分库。业务由物资科管理,人员仍属林场管理。在本区内各分库可以调出
调入物资,调整余缺。分库每月向物资科报进、销、存表。
保管人员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熟练业务,提高素质。库储物资实行帐、卡、库、号四号定
位,五五摆放,横看成排,竖看成行,达到标准化。零部件库设物资卡片,实行商品化管理。
露天库物资储存做到上有盖、下有垫,无杂草,有消防设施,道路通畅。 1979年结存额达924
万元。
1980年,物资科收回筑路处,机械厂、建工一处、翠岗木材综合加工厂、新林木材综合加
工厂等单位的材料库,为区属分库。科计划人员经常到分库检查储蓄情况;物资科每年进行一
次全面检查,奖优罚劣,表彰先进,督促后进。期末结存额为1 079万元。
1982年,本区制定《物资管理制度》,健全物资储存规章制度。严格物资入库手续,入库
物资,由计划员、验收员、保管员联合验收。小宗物资当日验收; 大宗物资验收不超过3日。
日清月结,处理误差不过月。严格执行物资保管技术规程。结存额671万元。
1986年,本区制定物资储存质量标准28项,仓库工作人员工作标准72项;计量标准37项。
利用A、B、C管理方法和A、B、C分类图,因果分析图等现代管理方法储存物资,使仓储工作正
规化,标准化。是年,11个分库无差错。
至1988年,物资科仓库占地38 128平方米,库房建筑面积12 696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
的4 300平方米,钢木结构的2 816平方米,板木结构的3 824平方米,车库160平方米,板木开
仓库1 750平方米,办公室296平方米。砖墙863延长米。库内路长 2 150延长米,其中,8米宽
水泥路577延长米。11个分库,库房建筑面积8 260平方米。期末库存额1 3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