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企业升级
第二节 企业升级
1986年10月,林业部和大兴安岭林管局决定新林林业局为第一批企业管理升级试点单位。
1987年2月,由1名副局长带队,一行5人去吉林省三岔子、朗乡等林业局和哈尔滨市香坊
木材加工厂进行考察学习。
是年,制定本局“七·五”期间的企业管理升级规化和“1987年企业管理升级实施细则”。
成立企业管理升级领导小组,局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副局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三总师、
工会主席和有关科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企业管理升级办公室。各林场、处、所等基
层单位亦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局共有131名专职干部从事企业升级工作。
是年8月至12月, 本局先后派60余人去哈尔滨市松江胶合板厂、北京、株洲、深圳等地和
大海林林业局,南岔林业局,友好林业局参观学习。从外地购置部分企业管理升级资料和《经
济法规》、电视讲座资料。举办现代化企业管理学习班,对机关科室正职和基层场、处、所正
职全部培训一遍。对机关科室和基层单位企业管理升级196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是年,加强标准化工作,制定企业管理标准60个;各部门标准55个;中层干部工作标准158
个;各类人员工作标准486个,字数达50万字,装订16册。
企业管理升级办公室人员分片包干,负责各基层单位的企业升级工作。
1988年2月,本局又派人去吉林省大石头林业局参观学习。当月,派人去大海林林业局研
讨《森工采运企业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5月,主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和办公室人员去北京
参观内燃机总厂。并到林业部请示有关企业管理升级工作事宜。8月,本局在翠岗林场召开企
业升级现场会。10月,本局抽调23名干部,对全局企业升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经过三年工作,企业管理工作全面铺开,并取得一定成绩。1988年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授
予省级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