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十一篇 商业
第一章 商业
第一节 机构
1965年10月,新林区商业科成立,设财务股、业务股、人秘股。新林镇内成立太阳升综合
商店和1家饭店。随后,塔源、大乌苏、翠岗、碧州等林场各成立1家综合商店。商业科负责新
林镇内商店、饭店的行政及业务管理,对各林场综合商店仅实行业务指导,行政管理权归各林
场。是年,全区商业职工仅32人。
1966年7月,铁路延伸到新天,商业科在新天设商品转运站, 在新林镇内成立综合商品批
发站。批发站负责全区商品的采购供应。全区商业职工增加到219人。
1967年8月,铁路延伸到新林,新天商品转运站撤销。同年10月,成立宏图(原前进) 综合
商店、塔尔根综合商店。是年,全区商业职工增加到328人。
1971年3月,商业科设煤炭公司、石油建材站、医药站、饮食服务公司。1973年6月,商业
科增设政工股、保卫股、工会。原太阳升综合商店撤销,分别成立百货商店、副食品商店。1974
年,新林镇内成立第一、第二、第三综合商店。是年,全区商业职工为830人。
1976年12月,新林区商业科改称新林区商业局。1978年末,将综合商品批发站撤销,分别
成立百货五金公司、副食品公司、土特产品公司。医药站改称医药公司。将原由商业经营的煤
炭、石油、建材划归物资部门经营。撤销第三综合商店。是年,全区商业职工为700人。
1979年,各林场综合商店的行政管理权归属区商业局。1980年,副食品公司撤销,分别成
立食品公司、糖业烟酒蔬菜公司。1982年,糖业烟酒蔬菜公司撤销,分别成立糖业烟酒公司、
蔬菜公司。1984年,商业局增设统计股、行政股、商管股、党委办,撤销政工股。新林镇内成
立自选商店。是年,全区商业职工689人。
1988年,第一综合商店改称人民商场。第二综合商店撤销,由副食品商店经营。是年,全
区商业职工9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