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饮食服务业 1966年,商业局成立1家国营饭店,简易房舍150平方米,职工6名。 1971年,成立饮食服
务公司,经营2家饭店、1家旅店,后成立修表刻字、照像、理发等营业部。1981年,饮食服务
公司经营的各国营饮食服务业实行改革。原工农兵饭店分为第一饭店、第二饭店,实行集体租
赁承包。站前旅社、向阳旅社实行集体租赁承包。回民饭店实行个体家庭承包,修表刻字、照
像、理发业实行个体承包、离店经营。
1972~1988年国营饮食服务业经营情况表
单位;元
1981年,新林区集体和个体饮食服务业开始兴起。据1982年统计,集体和个体饮食业全年
营业额达152 361元, 集体和个体服务业全年收入达49 989元。 1984年,原国营饮食服务业
转为集体或个体经营,集体和个体饮食服务业从业人员增加,营业额逐年上升。至1988年,全
区个体饮食服务业从业人员为899人。
1983~1988年集体和个体饮食服业营业收人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