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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企业管理

第二节 企业管理





  1975~1981年,仅对个体工商业户和集贸市场进行管理。1982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
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企业登记换照工作,当年办理企业登记120户。以后每年2月,各企
业报送年检报告书,工商部门对企业名称、开办条件、注册资金、企业章程、经营范围、经营
方式等项进行核检,公司性企业由地区审批,下发执照和进行年检。1985年,工商行政管理分
局设企业股,负责国营、集体工商企业的检查、登记、发照、验照、违章、违法案件的处理和
商标、广告注册管理。在经营范围上,以一业为主,适当经营它业。在经营条件上,只要有资
金、人员、经营场地、设备或相应的组织机构可办理执照。在服务方式上,首先做法规的宣传
教育,为办照企业登记填表,提供咨询,为企业经营方向提供信息。截止1988年底,企业登记
户数为225户,注册资金共27 142万元,从业人员25 518人。其中:林业8户,建筑业7户,交
通业7户,商业59户,饮食业22户,服务业41户,金融保险业22户,工业47户,包储业8户,文
化教育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