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六节 经济监督

第六节 经济监督



 

  1985年4月3日,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经济监督股,负责监督、检查各种经济活动,保护合
法经营,同时对经营企业和个人进行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发现案情及时查处。至1988年,共
查处投机倒把案件6起,挽回经济损失7 500万元,查处市场外非法交易20多起,罚款金额2 000
元,查处个体户违法违纪206户,罚款金额1 550元。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