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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物价管理

第三节 物价管理



   

  新林区的物价管理工作,坚持“大管小活”的原则,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物价综合部门管
理作用。

   一、商品价格管理

  商品价格管理包括:木材销售价格主要按省物价局文件执行。小材小料价格企业有权自主
决定。商业零售商品多数由各批发公司物价员作价。少量商品,如电冰箱、电视机等由物价员
作价,申报物价科审批。粮油供应,按国家定价执行;议价粮油由物价员作价,申报物价科审
批。个体经营的饮料厂、熟食店,经营者根据投料标准,向物价科申报,由物价科进行实地核
准,按规定作价。

   二、非商品价格管理

  非商品价格管理包括:饮食服务行业。主要是通过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方法进行。其次是进
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物价检查。

  1986年,物价科设物价举报箱10个;物价咨询处1处;物价举报电话1部。解决处理群众来
信203件。

   1985~1988年物价检查处理表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