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邮政
第二节 邮政
1965年~1967年,新林区邮电局邮件用租用的汽车由新天转运站接送,每三天一个对次。
各邮电所用汽车到邮局接送。
1968年,邮件由铁路运输。新林邮局距车站 2公里,各邮电所距车站0.6~1.6公里。邮电
局用自行车、手推车接送邮件;邮电所用自行车接送邮件。业务量较小,年出口函件310 156件,
包裹4 002件,出口汇票345 100张,报刊期发份数8 880份。 营业总额逐年增加,邮政业务量
加大。到1984年,新林邮电局用邮政汽车接送站,收送邮件。
新林邮电局于1982年,制定各业务岗位责任制,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文明服务。1986年7月1日,开办商包业务,年达2 799件。1987年,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年蓄
余额达127万元。至1988年,年出口函件528 690件,出口包件17 001件,出口汇票44 422张,
报刊期发行31 127份,邮政快件7 55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