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代表大会
第二节 代表大会
1970年,新林区召开首次党的代表大会,至1988年共召开4次。
一、第一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新林区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70年8月7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3人,会议历时3
天。会议由周昌有致开幕词,李延峰代表区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作工作报告。会议经过反
复酝酿协商,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新林区第一届委员会,由22名委员组成。
大会由军代表孙国印致闭幕词。
大会闭幕后,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王彦治、李延峰、王振江、孙国印、阎先泉、
周昌有、赵灵元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军代表王彦治为区委书记,选举李延峰为区委副书记。
二、第二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新林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76年2月1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85人,历时2天。
区委副书记潘清致开幕词,区委书记李荣代表第一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中国共
产党新林区第二届委员会,由36名委员组成。区委副书记连宗训致闭幕词。
大会闭幕后,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选举王文泉、连宗训、李荣、何建华、吴树声、
杨占清、周昌有、陈峻、张希义、张振年、潘清、鲍文秀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李荣为区委
书记,杨占清、周昌有、陈峻、连宗训、潘清、鲍文秀为副书记。
三、第三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新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83年6月18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91人,会议历时
2天。区委副书记吴连元致开幕词,区委书记洪国清代表第二届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区纪律检
查委员会书记顾恩相代表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新林区第三届
委员会,由32名委员、4名候补委员组成;选举产生新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
选举杨占清为出席黑龙江省第五次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区委副书记周昌有致闭幕词。
大会闭幕后,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王守义、王明辉、杨占清、吴连元、周昌有、
洪国清、顾恩相、程国忠、魏文彦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洪国清为区委书记,选举杨占清、
周昌有、吴连元为区委副书记。
四、第四次代表大会
中国共产党新林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于1986年9月23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4人,会议历时
3天。区委副书记杨占清致开幕词,区委书记魏文彦代表第三届委员会作题为《迎着新的潮流,
向着新的目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的工作报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顾恩相作题为《发
扬愚公精神,坚持抓好党风》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新林区第四届委员会,由
委员32名、候补委员4名组成,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新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1名委员组成。
大会由区委副书记薛正民致闭幕词。
大会闭幕后,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门玉林、王占国、刘铸、刘学东、杨占清、
崔占林、薛正民、魏文彦为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魏文彦为区委书记,杨占清、薛正民、刘铸
为区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