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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宣传工作

第六节 宣传工作



  

  1965年,区委宣传部结合创业时期条件艰苦、任务繁重、困难多等实际, 认真贯彻党的
“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进行同心同德、团结一致、艰苦创业和热爱祖国、热爱
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鼓动工作。同时利用广播和文艺
宣传队进行生动、形象的教育。

  1967年3月,军代表进驻新林区,组建领导机构,成立宣传组,取代宣传部。在此期间,
以宣传毛主席“最高指示”和有关“文化大革命”内容为主,并宣传党的“九大”、“十大”
和全国“四届人大”会议精神,贯彻“抓革命,促生产”方针。

  1973年,区委工作机构恢复,设立宣传部,1974年,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逐渐被认识。为加
强宣传工作,基层各单位相继设置专职或兼职宣传干事,在此期间,宣传工作在促进生产、提
高群众思想觉悟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破坏,极左思想仍很严重。

  1976年,打倒“四人帮”后,党的宣传工作受到重视,完善机构设置。宣传部下设社会宣
传办公室、理论学习办公室、通讯报道办公室。当时着重在全区开展声讨“四人帮”和清除极
左思潮工作,并加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教育。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宣传工作以促进经济建设为主,
认真宣传党中央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

  1983年,为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区委宣传部召开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会议讨论了
宣传工作的改革方向,确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改革,全面推进宣传工作的发展目标。此
间广泛宣传党的“十二大”精神以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任务;宣传建设高度社会
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及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还宣传了《森林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党的计划生育政策。

  1987年,党的“十三大”召开后,以宣传党的改革开放方针为主要内容,同时,认真宣传
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大力宣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意义及反对资产阶级自
由化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