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统一战线工作
第八节 统一战线工作
1965年,新林区委宣传部负责统战工作。 1983年4月16日,成立中共新林区委统战部,负
责区委统战工作。1987年,区委统战部改称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设台湾事务办公室、民族
宗教事务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基层设32名兼职统战干部,负责基层统战工作。
一、民族宗教工作
1965~1988年,中共新林区委注重民族团结工作,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
习惯,解决少数民族职工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各民族和睦相处,未发生民族纠纷事件。
1983年,新林区扶植少数民族个体户6个。 到1988年已发展到30个,年总收入达10万元。
经营项目有服务业、家庭养殖业等10种。少数民族贫困户已由1983年的15户降到1988年的3户。
区委统战部成立后,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引导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并
帮助信教群众解决在宗教活动中遇到的困难。1988年,区委建清真寺1座,建筑面积252平方米,
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二、对台及侨务工作
至1988年末,新林区有去台人员亲属15户、归国华侨6户、华侨亲属3户。统战部利用各种
形式,同他们交流思想,宣传中共中央关于“一国两制”的方针,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
中的困难。1983~1988年,有7户台属能够直接或间接同台湾亲人通信,5名侨属与海外亲人建
立了联系,有2名台胞、1名华侨来新林探亲。为7名归侨子女安置工作。
三、无党派知识分子工作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调整了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由“团结、教育、改造”
变为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放手使用,生活上关心照顾”。到1979年,已为4名错划右派
分子平反。至1988年,为无党派知识分子落实政策7件,帮助无党派知识分子解决各种困难21
件。
区委统战部注意了解反映无党派知识分子的情况和意见,采用座谈会、茶话会、深入基层、
走访谈心、抽卷问答等形式调查研究。 协助组织部门培养、推荐了3名无党派知识分子担任副
处级领导职务。鼓励无党派知识分子为建设新林区献计献策,至1988年,提合理化建议315条,
其中125条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