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信访处理 1969~1988年,查处、转办、自办各类案件2 650件。其中揭发检举237件,批评建议5件,
工资问题427件,党纪、政纪处分9件,判刑劳动教养、拘留不服19件,劳动就业180件,交通
肇事22件,“文革”遗留问题35件,打击报复17件,公私伤问题218件,落实政策99件,询问
政策3件,打仗处理217件,工作调转402件,户口问题120件,其它问题635件。
1979~1981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文革”期间蒙受各种不白
之冤的64人平反,落实政策。
解决问题分类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