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篇 教育 科技第一章 教育第一节 教育机构 1965年10月,成立文教卫生科。编制 6人。其中,正副科长各1人,工作人员4人。管理全
区文化、卫生、教育工作。镇、乡由1名副镇(乡)长主管教育。次年,文教卫生科下设文教组。
设组长1人,组员4人。1967年,文教工作从文教卫生科分出,成立文教科,独立设置。管理全
区文化、普通教育工作。1972年12月,文教科增设教研室,设主任1人,教研员6人。负责全区
教学研究、教学检查和指导。
1974年,区工会设职工教育办公室,负责职工扫盲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1981年,成立
区职工教育办公室,设编 8人。1982年,在职工教育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由1名副区长兼任主任,设副主任 1人,工作人员26人。同年8月,成立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
新林工作站,隶属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编制5人。1983年8月,成立教师进修学校,管理教师进
修学习和中、小学教学教研。1984年2月,文教科改称教育科。
1985年11月,改革教育管理机构,成立区教育委员会。由1名副区长兼任主任,副主任1人,
委员6人。 统一管理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电大工作站、教师进修学校、普通教育和幼儿园。形
成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互相支持、互相促进的协调发展局面。
1986年3月,成立成人、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7人。办公室设
在教委会。 至1988年,全区学校21所,其中技工学校1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中小
学3所,初中5所,小学10所,教师771人。
1988年学生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