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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机构

第十九篇 教育 科技

第一章 教育

第一节 教育机构



 

  1965年10月,成立文教卫生科。编制 6人。其中,正副科长各1人,工作人员4人。管理全
区文化、卫生、教育工作。镇、乡由1名副镇(乡)长主管教育。次年,文教卫生科下设文教组。
设组长1人,组员4人。1967年,文教工作从文教卫生科分出,成立文教科,独立设置。管理全
区文化、普通教育工作。1972年12月,文教科增设教研室,设主任1人,教研员6人。负责全区
教学研究、教学检查和指导。

  1974年,区工会设职工教育办公室,负责职工扫盲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1981年,成立
区职工教育办公室,设编 8人。1982年,在职工教育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由1名副区长兼任主任,设副主任 1人,工作人员26人。同年8月,成立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
新林工作站,隶属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编制5人。1983年8月,成立教师进修学校,管理教师进
修学习和中、小学教学教研。1984年2月,文教科改称教育科。

  1985年11月,改革教育管理机构,成立区教育委员会。由1名副区长兼任主任,副主任1人,
委员6人。 统一管理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电大工作站、教师进修学校、普通教育和幼儿园。形
成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互相支持、互相促进的协调发展局面。

  1986年3月,成立成人、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7人。办公室设
在教委会。 至1988年,全区学校21所,其中技工学校1所,完全中学1所,职业高中1所,中小
学3所,初中5所,小学10所,教师771人。

   1988年学生分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