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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幼儿教育

第二节 幼儿教育



  

  本区幼儿教育始于1974年。新林镇内成立第一所区幼儿园。学生70人。开设语言、计算、
体育、美术、音乐5科课程。具体教学内容由教师选编。碧洲乡、塔源镇、筑路处设托儿所,
以看护为主,进行不正规的教育。1977年,筑路处托儿所开始进行正规文化教育。开设语言、
计算、音乐、舞蹈、美术、体育6科课程。1979年,塔尔根乡、宏图乡成立幼儿园。次年,碧
洲乡成立幼儿园。1981年,翠岗镇成立幼儿园。全区幼儿园达6所。新林镇内幼儿园隶属区政
府办公室。乡、镇幼儿园由各乡、镇妇联管理。全部开设6科课程,分大、中、小班教学。

  1983年,成立区第二幼儿园。1985年教育委员会成立后,对幼儿园系统管理。幼儿教育开
始按教育大纲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走上基础教育的正轨,实现从福利办园到教育办园的改
革。1986年,部分小学增设幼儿学前班。开设语文、计算、美术、常识、体育、音乐6科课程。
1988年,成立区第三幼儿园。全区幼儿园8所。

  为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教育委员会每年对幼儿教师进行教学基本功培训,培训结束后,举
办包括朗读、纸工、泥工、绘画、舞蹈、音乐、体操7个项目的基本功考核。

  新林第一幼儿园成立于1974年 6月。前身为区机关托儿所。隶属区政府办公室。当年7月1
日正式开班授课。采用混合班教学。1976年,入园幼儿数激增,分大、中、小班教学。从生产
单位招用上海知青任教,职工达30人。

  1984年,重视职工队伍建设,园务正规化管理。把年龄大、身体弱、文化素质差的教师调
为保育员。启用年轻、文化程度高的技工学校保教专业毕业生任教。提高教学质量。1985 年,
隶属教育委员会。改革管理体制,成立园务委员会。区政府投资 4万余元购置大型联合运动器
械、幻灯、抢答器、电子游戏机和乐器。教育形式丰富多样,1986年,增设幼儿寝室、餐厅、
厨房、电化教学室、资料室等。结束幼儿寝室、餐厅、活动室合用的局面。1987年,修建围墙、
水泥操场,筑花坛,环境焕然一新。 至1988年,幼儿园占地面积2 834.34平方米。有教职工47
人。其中园长1人,教师14人。幼儿253人。7个教学班。其中,大班2个,中班2个,小班3个。

  因工作成绩显著,多次受上级表彰。1980年,被评为新林区先进集体;1982年,被黑龙江
省人民政府授予“儿童少年先进集体”称号;1988年,被评为新林区规范化园所。

  新林第二幼儿园园址设在新林镇,1982年5月由区政府办公室组织筹建,次年5月开班授课。
分大、中、小班教学,招收4周岁以上幼儿65名。 教学设施、器械比较完善。1984年,输送给
各小学校的64名学生在学校表现极为突出,引起学校和社会广泛注意,其后入园幼儿人数激增。
1985年,隶属教育委员会。园舍建设和园务管理逐步正规化。 1988年,园舍面积600平方米,
教学仪器设备451件。 职工42人。其中正副园长各1人,教师13人。开设6科课程教学。有幼儿
205人,6个教学班,其中,大班2个,中班2个,小班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