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二章 科技
第一节 机构
科技科 1974年11月26日,成立新林林业局科技科,编制3人。承担上级下达的指令性科
研项目、推广项9及试验课题。组织科技人员开发本系统的科技研究课题、交流科技情报、搞
好科技协作、引进科技成果应用等工作。1978年6月,成立新林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由区长任
主任。办公室设在科技科。 基层单位成立科研所,设专(兼)职科研人员5~9人不等。1980年
后,科技科具体负责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和晋级工作, 对科技人员统一管理。1988年,科技科
编制7人,其中科长1人,副科长1人,工作人员5人。
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 1982年12月21日,成立新林区科学技术协会。即是科研机构,
又是群众组织。与科技科合署办公。1983年8月9日,召开首届科学技术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评选出主席1人,副主席7人,委员36人。 1986年12月,科协独立设址,同年召开第二届科学
技术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区长杨占清任名誉主席,评选出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
委员32人。1988年,有22个科技学会(含专业分会),会员总数达2 530人。其中以林学会规模
最大,含11个分会。
科学技术开发中心 1987年3月16日,成立新林区科学技术开发中心。设经理1 人,副经
理1人。办公室设在科技科。工作人员由科技科人员兼任。注册资金13万元。经营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新产品试制、试销。
电子计算机中心1983年3月,成立电子技术咨询服务部。编制5人,办公室设在科技科。经
营电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器件代购。注册资金35万元。 1980年9月,改称电子计算机
中心,独立设址。人员未变。基层乡、镇和综合厂均组建微机室,设编1人。 计算机中心统管
业务。1988年,电子计算机中心负责全区计算机技术推广应用及开发工作。具体包括微机及附
属设备的选型、购置;微机应用软件的开发及推广应用;组织微机技术人员的培训;全区计算
机及附属设备的维修、维护和技术咨询;制定计算机发展规化及发展战略。
总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工办) 1983年10月5日,林业局设总工程师办公室,隶属局长直
接管理,在科技引进、开发、推广、上项等方面协助领导做出正确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