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电视
第三节 电视
1980年开始筹建新林电视转播台,1981年元旦正式开播。配GSE一5型50瓦彩色电视发射
机1台,用10频道发射电视节目。 节目从北京、上海两地录制。主要录制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
目中的《新闻联播》和文艺节目。自办《新林新闻》和《一周要闻节目》。内容围绕区委中心
工作宣传报道各条战线在改革中取得的成就及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进行报道。
1984年配置电视节目编辑机 1台,自办节目质量和效果均大幅度提高。是年,各乡、镇电视台
全部建成,均从新林电视台复制节目。1985年2月,在3频道用1千瓦发射机播放黑龙江电视台、
大兴安岭地区电视台的新闻节目和播放自办的新林新闻节目及文艺节目。并开办专题节目,有
《安全生产》、《护林防火》、《增产节约》、《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改革之
窗》、《法制教育》等。
1986年5月,安装边宽1米,高90米的拉线铁塔,取代原来47米高的自制钢管电视发射塔。
塔上安装10频道和3频道的电视发射天线及 1副调频发射机天线。同年7月,建新林区电视卫星
地面接收站并投入使用。 用0.05千瓦电视发射机在10频道转播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6频道
转播中央第二套节目。同年,塔源、宏图、大乌苏、翠岗、碧洲、塔尔根和富林全部建成卫星
地面接收站,通过卫星转播中央电视台第一套节目。至此,全区电视覆盖率达100%。1987年12
月,使用 1千瓦电视发射机在39频道转播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播放的教育节目。1988年,购入
摄像机1台、JC一10字幕插入机1台、72寸彩色摄影机1台。
1980~1988年,新林区电视台共向上级新闻单位投稿300余条,其中黑龙江省电视台播出10
条,大兴安岭地区电视台播出250条,有5条新闻在大兴安岭电视新闻评比中获奖,专题片《追
求》在大兴安岭地区电视专题片评比中获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