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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档案管理

第二节 档案管理



  

   一、文书档案

  1971年,保管中共新林区委员会全宗和新林区革命委员会全宗。 分永久、长期、定期3个
保管期限。每个期限 1个大流水号,共500卷。林业局的档案材料归属区革委全宗。1981 年12
月,设立新林区人民政府全宗、新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宗和新林林业局全宗。原新
林区革命委员会全宗归属区政府全宗。1982年企业整顿后,撤销机构移交过来的档案作为撤销
机构独立全宗管理。1984年8月,建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林区委员会全宗。1984年10月,
接收地名档案,为独立全宗。同年,重新排列全宗顺序。1号为中共新林区委员会全宗;2号为
新林区人民政府全宗; 3号为新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宗;4号为新林林业局全宗;5
号为新林区撤销机构全宗; 6号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林区委员会全宗。全宗分永久、长
期、短期3种保管期限。每个保管期一个流水号管理。建立卷内目录和查找目录。1988年末,
共2 047卷。

   二、科技档案

  共731卷。主要是森林调查资料、道路桥涵设计、城市规划、城建图纸等资料。分森林资
源、道路桥涵、城建3大类管理。编制管理号,建立卷内目录和查找目录。

   三、财会档案

  1986年10月,接收财会档案。按帐本、凭证、报表、其它共4类保管。每类每年1个流水号。
按期限长在前、短在后的顺序排列。建立查找目录,编排管理号。至1988年末,财会档案共2 739
卷。

   四、工人档案

  1985年以前,工人档案由区劳资科管理。1982年2月,由档案科接收。按在职工人、合同
制工人、退休工人、死亡工人、无头档案共5类保管。按姓氏笔划编排管理号。建立姓氏查找
目录和工人卡片。至1988年末,共17 161卷。

   五、档案资料

  共1 200册,分报刊、杂志、书籍、资料汇编、伟人著作 5类管理。建查找登记薄,标明
存放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