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沿革
第二十一篇 卫生 体育
第一章 卫生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65年,新林镇、翠岗镇、碧洲乡、大乌苏镇均设卫生所。有卫生技术人员4人。是时,
铁道兵卫生队驻在大乌苏。 1966年2月,成立新林区文教卫生科,管理全区医疗、防疫、保健
和医药工作。同年,在新林镇卫生所的基础上成立局职工医院。红林林场、塔源镇、塔尔根乡、
工程处成立卫生所。卫生技术人员达82人。是年,受“文革”冲击,卫生管理混乱,近于瘫痪
状态。
1967年,卫生工作从文教卫生科中分出,单独设置卫生科,设编 3人。宏图乡、筑路处设
卫生所。至此,卫生工作在全区各乡镇全面铺开。1968年,卫生科改称后勤部卫生组,设组长
1人,工作人员4人。1970年,后勤部卫生组改称卫生科。人员未变。次年,新林一中设校医室,
配校医 1人。1972年,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科,由卫生科科长任办公室
主任,工作人员1人。次年7月,区计划生育办与卫生科合并,后于1975年计划生育办分出。
1975年,各镇乡卫生所及筑路处卫生所均扩建为卫生院。充实卫生技术人员。同年,林海
乡,富林经营所,翠岗木材综合利用加工厂设卫生所。1980年,新林二中和新林三中设校医室,
各有专职校医 1人。1981年,成立新林区妇婴保健站,有卫生技术人员16人。新林技工学校成
立校医室,配专职校医1人。 1983年,妇婴保健站改称妇幼保健院,充实技术力量,负责全区
妇女、儿童保健的具体工作。同年,第一幼儿园、新林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均成立
医务室,各配专职校医 1人。1986年,区职业高中设校医室,配校医1 人。次年,老干部科设
医务室,配医务人员1人。1988年,新林区党校设校医室,配校医1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