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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妇幼保健

第四节 妇幼保健



  

   一、妇女保健

  1965~1982年,区职工医院兼管妇幼保健工作。

  1983年妇幼保健院成立后,始能对育龄妇女进行系统调查统计和妇女常见病普查及治疗工
作。1984年,开展妇女防癌普查工作。选派医疗保健人员去外地学习阴道细胞学,购买药剂和
器具。做涂片检查200例,发现间变1例。设立婚前检查门诊,开展婚姻保险工作,当年对22对
男女青年做婚前检查。对孕妇实行产前、产后的围产期保健。由于保健对象居住分散,改革保
健制度,实行“母子系统管理”,划分区域,将保健工作承包给个人。医护人员随时掌握承包
区域的新婚情况,以便及时发现怀孕妇女;发现怀孕妇女后,在孕早期建卡管理,发给孕妇
《母子健康手册》; 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和指导,整个孕期检查8—13次。筛选高危妊娠者专
案管理或收院治疗。 在孕晚期给孕妇投维生素D和钙片,做乙肝表面抗原监测;宣传动员孕妇
住院分娩,以提高住院分娩率;实行科学接生;宣传初乳价值,提高产后6~12小时抱奶率;
做好产后访视和指导,正常情况访4次。工作制度改革后,早期建卡率达80%,产后访视率97%,
杜绝子


2期保健学习班,提高基层卫生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

  1986年,妇幼保健院设保健信息控制中心。各镇、乡设控制点和信息员。巩固和加强了二
级保健网,制定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及时上报月报表和季报表。制定二级网考核记分标准,
各项工作定出分值,妇女保健工作由定性管理变为定量控制。1988年,住院科学接生223人,
住院分娩率达75%,未发生产褥感染。普查出妇女病患者1 883人,全部进行治疗。产前检查2 224
人次,检查率85%,早期建卡率58%。产后访视人数239人,访视率83.86%。孕产妇系统管理覆
盖面达90%。

   二、儿童保健

  1983年,开始进行有计划的儿童保健工作。由妇幼保健院对集居在托儿所、幼儿园和散居
的儿童系统管理,进行佝偻病、营养性贫血、健康状况等方面普查。对患佝偻病的儿童投钙片、
骨化醇糖丸和注射骨化醇治疗。患有营养性贫血的儿童因无有效药品未能治疗。1984年,加强
儿童保健工作,对700名儿童做抽样调查,进行生长发育评价。 结果表明,儿童超均值良好率
低于正常值,摸清了儿童生长发育情况。是年,实现儿童全面系统管理,对查出的各种疾病均
投药矫治。1985年系统管理的儿童人数达5 181人。 购入富儿血对患营养性贫血的儿童予以治
疗和预防。1986年,对系统管理的儿童进行“四二一”体验。成立先天性儿童佝偻病科研小组,
开展先天性佝偻病的科研工作。贯彻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儿童四病防治方案》,开展对佝偻病、
肺炎、贫血、腹泻4病普查。是年,对患有龋齿的儿童进行涂氟治疗,当年治疗儿童472人。1988
年,成立儿童保健科后,为2 000名儿童进行治疗,帮助托儿所、幼儿园进行食谱分析和指导。
妇幼保健院增新生儿病床。

   1983~1988年儿童保健情况



   1983~1988年妇女病普查情况



   三、妇幼保健院

  1979年9月,成立区妇婴保健站。1983年5月15日,区政府决定把区职工医院妇产科并入妇
婴保健站,成立新林区妇幼保健院。职工20人,其中中级技术人员2人,初级医护人员14人,
行政管理4人。承担计划生育指导、妇幼保健、妇产科疾病治疗。配冷光束无影灯、调剂台、
手术床、婴儿培养箱等大型设备。1985年妇幼保健院定为科级单位,扩充编制,增添设备。次
年9月,实行院长负责制。对医护人员实行聘任制。

  1987年5月,区政府投资45万元动工修建2 000平方米的门诊、住院楼。 1988年9月,竣工
交付使用。门诊部设药局、挂号室、激光治疗室、8超诊断室、检验室、儿保口腔科和门诊室,
住院部设分娩室、手术室、处置室及病床22张。原有房舍改为患者食堂。职工达52人。其中主
治医师6人,医师6人,医士 8人,护师4人,护士8人。除能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还能做
经腹、经阴道及子宫全切手术、子宫下段腹膜外剖宫产术、各种毁胎术等。

  1984~1988年,本院时时注意改善服务态度,文明行医,注重院容院貌的改进,为患者创
造良好的治疗环境。年年被评为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988年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精神文
明建设标兵单位。1987年被评为省级卫生文明单位,黑龙江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卫生系
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