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医药 一、药政管理
1967年成立卫生科后,开展药政管理工作。因人员少,仅能做一般性检查。1977年,配专
人负责药政管理,定期对各级医疗单位、医药站的药品保管、麻醉药品及限制性药品使用,进
行检查监督。
1985年,《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后,依法进行药政管理。 对全区7个药品经营单位颁发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对游医药贩、无证行医等经常检查,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谛。1987
~1988年,对医疗单位、区医药公司、个体行医户开展联合检查。取谛无证行医卖药20余起,
销毁伪劣、过期失效变质中草药500公斤,药片53万片。
二、药品生产
70年代,区职工医院和翠岗卫生院设制剂室。能生产注射剂、普通制剂、中成药三类药品。
注射剂5%、10%葡萄糖注射液, 0.9%氯化钠注射液,1%、2%普鲁卡因注射液,乳酸钠注射
液,碳酸氢钠注射液,甘露醇注射液,复方丹参注射液,银黄注射液,板兰根注射液,山豆根
总硷注射液。
普通制剂 胃蛋白酶合剂,巴甫洛夫合剂,复方甘草合剂,碘酊,汞溴红溶液,甲紫溶液,
复方碘溶液,枸檬酸铁铵溶液,满山红糖浆,氯霉素眼药水,乙基吗啡眼药水,盐酸丁卡因眼
药水,硫酸阿托品眼药水,毛果芸香硷眼药水,水杨酸毒扁豆硷眼药水,硼酸甘油滴耳剂,氯
霉素滴耳剂,酚滴耳剂,干尸剂,酊
提取中草药有效成分:盐酸黄连素,黄苓素,山豆根总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