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学校体育 1965年,无专职体育教师,体育课内容以游戏项目为主。1966年,哈尔滨师范大学体育系
分配来本区毕业生1人,齐齐哈尔师范学院体育中专班分配来1人,陆续选用兼职体育教师6人。
中、小学校开始执行每周2节体育课的教学制度。 “文革”开始后,体育课改称军体课。当时
没有体育教学大纲,教师自编教材上课,教学内容以球类、田径、器械等项目为主,以队列训
练为辅。课外体育活动为军训或野营拉练。
1969年,文教科设专职体育干事管理学校体育工作。体育教学工作开始趋向正规化。不允
许用其它活动取代体育课。各校自制简易单、双杠,蓝球架等体育器械,利用课余时间平整校
园做为简易运动场地。根据学校师资和器械等实际情况,分别组建蓝球、乒乓球、田径、速滑
等项目的体育运动队。1974年,教育科和区工会联合举办第一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12所学
校315名运动员参加比赛。 中学比赛项目13项,小学10项。会后决定每年召开一次全区中小学
体育运动会。此次运动会推动了学校业余体育训练活动的开展。当年第二小学乒乓球队、新林
中学田径队和速滑队均在大兴安岭地区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向大兴安岭地区速滑队输
送速滑运动员5人。
1979年,依据国家颁发的《体育教学大纲》,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正规化教
学。同时以贯彻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中小
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草案)》为重点,以落实《国家体育锻练标准》中的达标率、防止近视眼
的发病率为中心,开展“两课(每周2节体育课)、“两操”(广播操、眼保健操)、“两活动”
(晨间活动、课外活动)。各校购置广播器材和广播操挂图。 年末,80%的学校能收听室外广播
做眼保健操,95%的学校能听唱片做第5套广播体操。是年“六一”前后,中小学校相继召开首
届田径运动会。后均形成制度,每年召开。
1980年,配合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对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300分考核,文教科组织自检和
联检。促进体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1982年,体育课增设冰上运动内容。冬季,部分学校在校园浇灌冰场,配50~100付速滑
冰鞋刀。当年,新林小学和碧洲中小学校被大兴安岭地区评为冰雪活动先进学校。1984年后,
每2年召开一次全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1985年,在新林第二中学举办全区中小学生速滑赛。
掀起“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的高潮。当年做到校校有冰场。1986年,教育委员会成立后,
学校体育工作由视导科负责管理,配工作人员1人。 镇(乡)和基层学校亦配专人管理。形成了
区、镇(乡)、学校三级体育管理网。体育工作呈现全面发展的趋势。教育委员会依据《黑龙江
省中小学体育器材标准》统一购置和发放体育器材,改变各校购置不能统一管理的状况。满足
了中小学体育教学的需要。是年,教育委员会与体委联合举办全区中小学生乒乓球赛、蓝球赛
和速滑赛。
1987年,举办中小学乒乓球赛、冰上速滑赛和蓝球赛。参加大兴安岭地区青年运动会。在
“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中,新林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一中学、碧洲中小学、职业高中
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先进学校。
1988年,举办中小学乒乓球赛、冰上速滑赛和蓝球赛。 参加大兴安岭地区速滑赛,获第4
名。在“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中,第一中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碧洲中小学、大乌苏
中小学被评为大兴安岭地区先进学校。至1988年末,共参加区田径运动会10届,举办中小学田
径运动会15届。体育达标率为58.5%。有专职体育教师40人,其中,大学专科毕业生3人。
中小学生田径运动最佳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