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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人民生活

第二十二篇 社会

第一章 人民生活




  1965~1988年,全区从业人数不断扩大。1965年,全民所有制职工为2 909人;到1988年
人数达17 341人。1972年,青年就业人数为968人;到1988年人数达13 307人。1980年,个体
从业人数为300人;1988年人数达1 403人。1968年,家属从业人数为360人,到1988年,人数
达3 251人。1988年,全区从业人数为35 302人。

  职工工资不断提高。1965~1980年,在物价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全民职工年平均工资从1 060.56
元增加到1 164.62元,提高了9.8%。到1980年,集体所有制职工年平均工瓷为670.14元。1988
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职工的人均年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物价补贴、地区津贴等)
分别为2 490元和1 408.5元,比1980年分别增长113.8%和110.2%。

  建局初期,山上职工的生活非常艰苦。吃的是高粱米饭、玉米面窝窝头和土豆干、倭瓜干、
干白菜,喝的是“三省汤,,(省油、省肉、省菜)和冰雪水,住的是帐蓬,睡的是“波浪床”
(用木杆搭成的简易床铺)。1980年以后,林业局为了提高和切实改善山上职工生活,制定和下
发了职工生活竞赛方案。检查评比的主要内容是:住勤 2年以上不住帐蓬的,要达到机库与宿
舍分设。宿舍内铺地板、安装土暖气、电灯、单人床、单人浴池、玻璃窗,达到整洁、保温。
炊事用具齐全,食堂保持常年有肉、新鲜蔬菜、干菜(粉条)、有咸菜,冬季不吃冻菜,各林场
备有大菜窖。伙食调剂好,花样品种多,不重样,每餐保证 2菜1汤。用剩饭菜喂养1头以上肥
猪来调剂改善伙食。吃水要过滤或消毒,保证职工有开水喝,温水用,防止疾病传染,保证职
工身体健康。设代销店,有20种日常生活用品。卫生保健箱,有常备药品。文体设施,有活动
图书箱、电视机、收录机;设简易蓝球场、乒乓球和羽毛球场地; 有报纸;职工每月能看上2
~3次电影或闭路电视。另外,还设有棋类等文娱用品。 职工住在活动板房内,四合院,院内
平整,无水坑,有固定厕所。 居住2年以上的生产工段,需建木栅栏,进行绿化,打好防火通
道。通过竞赛,使山上一线职工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建局开始,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劳动保险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1988年,全区用于
职工劳保福利开支总额为531.1万元,相当于全区职工工资总额的10.6%。全区职工住宅面积由
1970年的159 486平方米增加到1988年的265 186平方米,增加了约1.7 倍;人均住房面积由1970
年的约3.6平方米提高到1988年的4.5平方米。职工年人均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1988年与1978
年相比:居民的消费品购买力人均由333.7元增加到937元。居民的储蓄余额大幅度上升。1976
年,储蓄余额达142万元;1986年,储蓄余额达2 759.5万元;是1976年储蓄余额的19.4倍。1987
年,居民的储蓄余额为4332万元;1988年,储蓄余额为6656万元,是1976年储蓄余额的46.9倍。
为改善职工生活,局福利科在1979年至1988年为全区职工提供主副食品3815万斤。建局初期,
职工家庭除有少量箱柜、碗架、饭桌等简易家俱外,没有较高档的家庭生活用品。1988年,许
多职工家庭除有手表、缝纫机、自行车、收录机等用品外,还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电饭锅、
照像机等用品,少部分职工还购置了摩托车、电冰箱、录放机。家俱组合配套、款式新颖,居
室讲究,个别职工对居室进行了装潢。

  为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利用新林镇内的自然风景开辟了1个公园。位置在新林镇南
侧,占地面积48公顷,其中山地面积为41公顷(有林面积)。平地及河流面积为7公顷。此公园
风景别致,有依山傍水之势,建有至山顶的石级人行道、凉亭、假山、人工湖,1座铁索吊桥
横跨小河之上。 此外,园内还设有一批游艺器具。塔尔根乡、宏图乡均建有小型园林,其建
筑规模及景观均不及新林镇内的南山公园。

  为改善新林镇内居民饮用水标准。1987年,区政府投资999.4万元,兴建1个日供水能力为
1万吨的自来水厂。1988年,已铺设输水管道6.92千米。 10月1日开始供水,有13个单位和600
户居民饮上了自来水,日平均供水量5 000吨。

   几个年度居民拥有高档商品数量